被控受贿5600万 周伟思称有1000万没收到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报道备受关注的深圳“20亿村官”周伟思行贿受贿案(见昨天A03版),历经1年时间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一审,首日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持续到晚上10时。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周伟思涉嫌受贿金额高达5600万元,另还曾向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何某华行贿20万港元。在昨日的庭审现场,戴着红色镜框、一直用余光注视公诉人与法官的周伟思先是表示认罪,但其同时辩称并没有犯有受贿罪,且对检方指控的受贿金额当中有700万元存有异议,另外还有1000万元根本没收到。
在此案中充当“穿线人”的另一名被告人、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命也于昨日一同过堂受审,与周伟思不同,范某命在法庭上几乎全部翻供并反指侦查机关在对其进行讯问时使用了“非常手段”。
上午10时,周伟思与范某命前后脚被法警押入法庭。昨日的周伟思,鼻子的中部架着一副红色镜框眼镜,不时从镜框上方用余光扫视庭审现场,虽仍透露出一股精明的气息,但全然没有了往日的霸气。而尾随其后的范某命在被押入法庭时则一直低着头,情绪显得有些低落。
●现场
周伟思的开场白是“我认罪”
“我认罪。”
这是周伟思昨日在庭审现场的开场白。他表示,对检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检方指控的其在就职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期间给予叶某东便利受贿一项,他指出,指控针对的受贿罪,相对应的职务是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但南联社区工作站在2007年12月17日才成立,自己随后受街道聘任成为副站长。而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早于2004年就开始启动,那时的他仍只是居委会主任,并无公职,因此自己不构成受贿罪,而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
公诉人回应称,即便周伟思就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一职晚于项目启动时间,也不能说明其不构成受贿罪。“街道会不会下发任务给居委会?”“居委会会不会协助政府工作?”“拆迁当中居委会是不是配合政府来进行工作的?”公诉人接连的问题让周伟思一时语塞,陷入了一小段时间的沉默后,他回答说“有下发任务”。
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周伟思说,这些事情发生的时间都比较早,自己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并且在回答公诉人和辩护人针对犯罪事实方面的提问时,他也多次在陷入沉思后表示“时间太久了,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当公诉人质问其在庭审现场多次表示“不清楚”的情况下,为何在接受讯问时却能把事件的细枝末节描述得如此详细时,周伟思说,实际上,自己在接受侦查时也曾有类似表述,而且用了好几个“如果”表达对事件的不肯定,但起诉书上没有反映出来。
●回顾
网帖称周伟思是“20亿村官”
2012年底,一则名为“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的网帖掀起轩然大波,帖子称周伟思任职村主任期间大肆敛财,其坐拥各类房产80栋,豪车20多辆,资产最少20亿元。
2013年1月,周伟思被调查逮捕后,检方更爆出举报人是其侄子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