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性少数者仅5%愿“出柜” 13%选择“形婚”

综合
来源:中青网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恐跨日”。但一份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和北京同志中心共同发起的报告却指出,“被骂”“被逼改变”“被逼婚”等等,仍是目前中国性少数群体面临的主要困境,且来自家庭的歧视更严重。据该报告测算,因为面临种种困难,中国的性少数群体仅有5%选择“出柜”(即公开自己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在已婚的性少数者中,有13.2%选择缔结“形婚”,还有84.1%服从于社会压力,最终仍与异性恋配偶结婚。
上述结论出自《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下称《报告》)。5月17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报告》,反映了中国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通常是指一个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与生俱来的性别)和双性人士(指在生理上同时具有男女两性特征)等性少数人群目前的生存状况。
《报告》共搜集了约2.8万份有效问卷,其中约三分之二是由性少数人群作答,三分之一是由非性少数人群作答。被调查对象覆盖中国所有省份。该调查也是迄今针对中国性多元话题所进行的最大规模全国性调查。
仅约5%愿公开性倾向
在中国,性少数在日常生活中的可见度非常低。据《报告》数据,性少数在学校、职场和宗教生活中完全公开自己的性倾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比例仅在5%左右;在家庭中会略高一些,但也不到15%。
“对中国的LGBTI人群来说,工作单位是他们出柜后感觉生活变得最为尴尬、最不如意的场所”。
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性少数受访者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遭受歧视。其中,“在家庭中受到歧视”的发生率最高(56.1%),其次是学校(39.6%)。而在职场和宗教生活中,遭受歧视的发生率相对较低,约在20%左右。
“被骂”“被逼改变”“被逼婚”是中国社会生活中,对性少数者不公平对待或歧视的主要形式。据《报告》总结,在家庭、学校、职场以及宗教生活中,最常见的三种歧视形式为:被提醒注意言行或形象;被要求改变衣着打扮和行为举止;遭受语言攻击。
而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率排名前三的情况还包括“被家人鼓励、劝诱或胁迫”进入异性恋关系。
该报告的主要受托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吴利娟表示,性少数在公开身份后,受到的歧视程度会更大。在绝大多数性少数人士看来,“出柜”和遭受歧视之间有直接的联系。
超过80%的性少数人士曾因自己的性倾向、性别身份或性别表达方式感到困扰。在受到家庭的压力和排拒后,甚至有些性少数者被迫接受了心理治疗乃至接受所谓的“扭转疗法”。
许多受访者承认,他们是屈从于家庭的压力被迫结婚,养育后代。在受访的已婚性少数中,84.1%均与异性恋配偶结婚。有13.2%选择与另一名性少数者达成协议,完成法律上的登记手续,缔结为“形式婚姻”,还有2.6%在国外登记了同性婚姻。近三分之二的性少数受访者表示,自己感受到家人“希望其结婚生子”的较大压力。
与同龄的非性少数人群相比,已达到适婚年龄的性少数结婚的比例要低很多,例如在“70后”群体中,非性少数群体的已婚率达68.3%;而性少数群体的已婚率只有为42.7%。
报告显示,不同类别的性少数受到的歧视也不一样。跨性别人士遭受的歧视程度最深、种类最多。另一方面,女同性恋者在家庭内部和工作单位最有可能遭到歧视和排拒;而男同性恋在学校最容易受到歧视,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
中国公众态度渐趋宽容
不过,在性少数者面临现实困难的同时,《报告》也认为:中国公众对性少数的观点正在变得更宽容,这代表了性少数面临的“一个重大的机遇”。
调查显示,大多数的受访者对性的多元化取向都保持开放、接纳的态度。大部分受访者(70%)并不赞同将同性恋视为病态。
其中,非性少数的受访者,普遍对性少数平权的相关政策表示支持。其中,近85%的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另外,超过80%的受访者同意法律应明确保护性少数的权利。超过一半认为应该取消“男男性行为者不能献血”的规定;近一半认为法律上应该去除男女的二元性别划分,即不以法律划分男女之间的不同权利和义务。
与非少数受访者相比,性少数受访者对性少数平权政策的支持度更高:近95%的性少数受访者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近90%的性少数受访者认为,性少数的权利应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超过三分之二的性少数受访者同意取消“男男性行为者不能献血”的规定;近三分之二的性少数受访者赞成法律中,应该去除男女二元性别划分。
《报告》发现,中国年轻人对性多元更为开放、接纳程度更高。例如,在年轻受访者中,有极高比例的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孩子是性少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教授卜卫认为,该《报告》的最大价值在于提出了多元性别观;对目前仍为主流的二元对立性别观造成冲击。
但在中国,多元性别观念的普及,和维护性少数权利的意识仍然任重道远。
例如,各级学校所提供的教育资源中,仍缺乏多元性别教育素材。《报告》显示,只有略超过10%的受访者表示,曾在学校接受过多元性别教育;而且更多地集中于大学本科及以上的高等教育阶段。目前,中国也尚未形成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权利保护和反歧视的法律制度。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地区,性少数人群往往是社会中最为边缘、最为弱势的群体之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国别主任文蔼洁表示。
此次调查报告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以及北京同志中心共同发起。该调查通过滚雪球方式在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在性别构成上以男性为主(62.2%)。截至2015年10月底,共收到提交的问卷30,910份。经过对问卷完成度和填答质量的检查,最终保留有效问卷28,454份,有效问卷率为92.1%。并对44位性少数者进行了访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