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鸣枪示警有哪些规定?一名警察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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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基层小民警,我来告诉你这个问题的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三章 武器的使用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十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第十一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
(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第十二条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
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
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这里规定了可以和不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况。第九条里“经警告无效”里的警告应该就包含“鸣枪示警”。
第十三条说的就是事后要写报告。
回答完毕,下面说说我作为一个业内人员,对枪这个东西的看法,和问题无关:
事实上我国人民警察基本上是不用枪的,大部分人干了一辈子警察都没有开过一枪(我觉得我也会是其中之一)。
虽然我是一个除了在集训时从没用过枪也没带过枪的基层小民警,不过也是一线的,日常工作就是抓人办案和接处警,虽然没有枪,但对枪的使用也有一些看法,可能会有很多警察和我看法一样。
我们平时在勤务中,有时候要面对一些危险情况,公安现在怕出事,对枪支的管理很严,枪库两把钥匙两名专人保管。
我们单位在农村,管钥匙的人都住在城区,开车要20分钟左右。小放一个脏盆儿:有一天我值班,20点左右接到110指令:群众反映在某某某地点有一个男子,背后背了一个长形物体,像是长枪,立即到场处置!好来!
我接了指令就出警了,不是规定出110要在5分钟到现场嘛。管枪库钥匙的人都已经下班回家,等他们到单位怎么也得半个小时以后了,我要是真找着了那个背着长形物体的男子,估计我们单位的枪拿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凉透了。
我就穿着防刺背心(注意是防刺不是防弹),带着我们标配的一打就弯的空心小甩棍、喷射距离大约3-4米的喷完了自己也得哭一会儿的辣椒喷雾自卫器、强光手电筒、比枪用的还少的防割手套还有锃亮的一幅小手铐就出发了。
我边开车往指令的地点走边想:我今天要是碰见这个背着长形物体的男子,我就算折了,我就回不了家了。
当时我还没结婚,我边走边考虑要不要给我老妈打一个电话跟她说两句话,万一今后就说不着了呢?我还制定了一个处置计划:我先用强光手电筒晃瞎那个背着长形物体的男子的狗眼,然后趁他痛苦的弯下身子揉眼的时候(当然那强光手电根本达不到这个效果),上去给他一甩棍将他击倒,然后扔开已经弯掉的小甩棍,拿出我锃亮的手铐把他拷上!不费一枪一弹缴获枪支一把抓获非法持枪嫌疑人一名!搞不好还是个命案逃犯什么的。
然后我天天挂着大红花到处开庆功会,演讲我奋不顾身手持寸铁勇斗持枪歹徒的神勇经历,台下众多妙龄美女对我的机智勇敢芳心暗许非我不嫁,我的母亲笑着擦去眼角骄傲的泪水。。。。。到了指定地点四处找了一下,没有发现该名背着长形物体的男子的蛛丝马迹,于是我就抱着没法在演讲中感谢党和国家这些年对我的培养的遗憾撤回了。
像上面这个情况,枪是必要的,因为我是一个警察,是暴力工具,所以我要处置像上面这种警情,我还要在巡逻中盘查可能带有枪支的各种身份不确定的人。但是,我和我绝大部分在一线随时可能碰到这种情况的兄弟一样,没有枪,我们只有一根一打就弯的甩棍和一瓶喷完后敌我一起流眼泪的喷雾器,和一颗人民警察炽热的心。
我没有枪我用什么来尽我的职责?
因噎废食。不展开谈。
但是警察有枪,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看个新闻:城管打警察夺枪,权力张狂下的惯性使然。这个新闻因为打警察夺枪的人身份特殊,十分被关注。这个警察在这个事件里带了枪,还不如不带枪。不带枪打不过还可以跑,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枪被人抢了你还跑个狗p,拼了你的老命把枪抢回来吧!你牺牲的时候到啦!可以开庆功会啦!没被关注的警察被打的事件又有多少?
我单位是个小单位,目前民警10人,除了两个领导一个女警一个40岁的老警不参与一线警务活动,剩下6个人,就有2人在近两年中在处警过程中被妨害公务、被打,注意我说的是被打,还不包括被骂被推搡被阻碍执行职务。这些年托各路媒体的福,大家都喜欢和警察干一干,大家才不会管自己是不是违法了才不会管你警察是不是在执法,反正我只要一闹,全国舆论都是支持我的。
但是,带枪绝对不会改善这种情况。
在处警过程中,尤其是因利益冲突引起的各种打架斗殴案件中,当事人情绪激动,都认为自己受了委屈,这时你几个警察到了,现场一听完情况,对着违法嫌疑人说:“我是警察,你现在涉嫌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们现在对你口头传唤,现在跟我们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这话一说出来,马上他所有的委屈愤恨等不良情绪都朝着你来了,他会谩骂你:警察了不起啊?他会推搡你:离我远点!如果他有乡亲父老在周围,他们会一起喊:警察打人了!他们还会用他们的血肉铸起他们阻挡警察抓人的新的长城,长城可能还用手推你抓你拉你。(以上情况时有发生,以下是我的想象)这个时候当然不能使用武器,但是如果你带了枪,你第一反应肯定是我要在长城下护住我的枪!
如果枪被抢走了,你肯定要负责,搞不好你要进看守所和你抓进去的人一起关着;更甚至,情况如此混乱大家如此激动,如果枪被抢走,对方可是没有《违法嫌疑人使用武器条例》约束啊!对方可不用考虑“嗯,这种情况不属于规定的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况之一”啊!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到最后你还是不在看守所就在病房或者停尸间。
然而,你一护枪,马上有人大喊:个臭警察还要用枪打我们老百姓!(基本上违法嫌疑人都会自认为是老百姓,虽然你平时说他是老百姓他会不高兴)扒了他这一身狗皮!这时大无畏的老百姓们情绪更加激动,因为他们心里清楚,你一个穿着狗皮的警察根本不敢用枪。然后。。。。。。然后太可怕了每次想到这里我都不敢往下想了,直接跳到看守所或者病房或者停尸间,娘亲给我送饺子吃。
但是如果你没有枪呢,那大不了你被人打几下,撕扯撕扯谩骂几句,甩棍你喜欢就拿去咯无所谓的事情反正也只能用来打一下。大部分老百姓也不会正儿八经的和警察真干。现场控制不了情况可以呼叫增援,人没有抓到你可以回头等着他老乡啥的不注意再抓。
这个是法制观念问题。不过,法制,法治,呵呵。
最后说下在应当使用武器的情况下,我对枪的看法。就算在法律规定的应当使用枪支的情况下,用枪也是很麻烦的一个问题。打死人打伤人后的心理问题我不太懂,就不说了。
打不准是会跳弹的。我上警校的时候,篮球场在射击馆旁边,靶场半地下,在地上部分有一些通风口。
有天我在打篮球,正低头捡球(打不过人家就是块捡球的料),就听见我的脑袋前方大约3米位置的篮球场和游泳池之间的铁丝网发出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当时也没想太多,继续打球了(打不过人家着急啊),过了一会儿想想不对劲(打不过人家就开始走神),这他妈的是靶场里面的子弹从通风口跳出来,打在铁丝网上了吧!于是我跟他们说了一下,大家就逃离篮球场回宿舍打牌了。
(打不过人家就不打了)不是每个人都是神枪手,神枪手还有个命中率呢,谁能保证自己打出去的子弹一定会正中该打的地方,而不是弹到别的地方打坏了不该打坏的呢。记得十年左右之前一个新闻,说是一个派出所所长和犯罪分子相隔十余米互射,两人均毫发无伤。
我相信这是真的,开过手枪的人都知道,扣扳机的时候要是不均匀用力,子弹就打在前方地面,上射击课的时候有些同学5米靶打不到就是这个原因。
再说鸣枪示警,朝天上开一枪再大喊一声放下武器立即投降感觉自己挺牛逼的哈?那子弹飞天上去了,他还会落下来,学过中学物理的都知道他落下来的速度,他落的地方不对怎么办?记得上警校的时候还看过这类警示片,哪哪的公安朝天鸣枪,掉下来的子弹把人打死了。
好吧,你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警告无效,朝天鸣枪的子弹落进了四处无人的水塘,连一只鱼都没有打死,你射出的正义的子弹打中了应该打的人应该打的位置,事情得到了完美的解决,你正确地使用了警械和武器,及时有效地制止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护了公共财产,你准备好挂着大红花开庆功会感谢党和国家了,你已经准备好迎接鲜花掌声和众多美女的芳心暗许了,你的老妈也准备好流下幸福的眼泪了。
可是,被你正义子弹击中的人的家人开始上访,各路急着写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新闻的二流记者把他们搜集到的一面之词在各路媒体上发了出来,网上的舆论一边倒,各级领导对此很头疼,这怎么能和谐?!这怎么能稳定?!这是什么影响?!
你所在的单位危机公关,及时通过各种渠道通报了案情,可在汹涌的民意中,就像在四处通风的挤满了人的绿皮火车里放了一个无色无味还不响的屁。
赔钱、安抚、盯梢。。。。。。
你正义的子弹带来了无数负面的效应,如同无数颗子弹击中了你的事业你的生活你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