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遭网络诈案告破,台湾嫌犯落网

新浪综合
北京清华大学女教授被诈骗1800多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告破。台中警方近日逮捕以刘姓男子为首的台湾诈骗集团8人,依法送办。
清华教授被骗案告破
据了解,2016年7月,54岁的北京清华大学黄姓女教授遭假冒的大陆检察院人士以微信实施诈骗,共被骗走人民币1800多万元。
综合中央社、中时电子报、东森新闻等台媒2月16日报道,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警分局当天表示,黄姓女教授被骗的部分资金在台湾的ATM被取现,另发现部分款项以网络银行方式转账,嫌犯使用的QQ账号IP地址位于台湾。
台中警方称,大陆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通报台警方追查诈骗集团成员。台湾有关方面为此组成专项小组,报请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指挥侦办。
警方追查发现,刘男等8人组成的诈骗集团,犯案期间利用人头电话及大陆通讯软件QQ、微信等为主要联络工具,企图规避查缉。
警方15日兵分多路搜索,在台中西屯区一处办公大楼将7男1女共8人逮捕,现场查获网络设备及地下汇兑电联软件等赃物和证物。
嫌犯已被依诈欺罪嫌移送法办。
涉事老师遭遇了何种诈骗?
记者了解到,涉事清华老师遭遇的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
这种骗术的第一步是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诈骗者往往自称公检法人员,有些诈骗者还拥有“配套设施”,比如通过改号软件篡改电话号码的来电显示,将其改为公检法电话的号段,然后“自信”地让市民拨打114查询,增强信任感。
随后骗子开始“秀演技”,通过“话术”声色俱厉地告诉你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理由有涉嫌洗钱、包裹藏毒等,有些理由甚至是电卡欠费、信用卡透支、车辆违章等。在这一阶段,有些诈骗团伙甚至各个上阵,进行“角色扮演”,有些受害人起初会接到非公检法人员的电话,诸如冒充银行人员,先告知受害人名下的一张外地信用卡严重透支,已经构成违法,接着告知处理此案的警官电话。受害人刚刚感到莫名其妙,“警官”的电话立即打了进来。“警官”恐吓完受害人,“检察官”的电话又接踵而至。
诈骗者会要求受害人协助调查,甚至恐吓受害人已经被通缉。当诈骗者认定受害人已经完全落入圈套后,便开始最后一个阶段,要求受害人将涉案钱款转入指定账户或所谓的“安全账户”,供“公检法”调查,并号称只有这样才能自证清白,或者要求受害人说出转账时需要的动态短信验证码。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民警教你几招
什么是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就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以受害人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电话欠费、低价购物、中大奖、购车(房)退税、低息贷款、亲人出事、冒充熟人、彩票预测、推荐股票等借口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电信诈骗有何特点?
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迅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编造虚拟事实并广泛发布,侵害面大,造成损失严重。
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快。犯罪分子骗术不断变化,翻新频率很高,有时一两个月就产生新骗术,令人防不胜防。
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非常强。犯罪团伙一般采取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团伙采取企业化运作,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且上下家采取单向联系,相互隐瞒身份。
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在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社会公众也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一要”。
“一不”: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管诈骗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短信,不给诈骗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二不”:不透露,就是要筑牢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或向亲戚、朋友、同事等核实情况。
“三不”:不转账,要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诈骗分子得逞。
“一要”: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联系电话等详细情节,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