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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女子玩“仙人跳”敲诈多名嫖客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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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敲诈勒索案。南京有两名女子合伙玩起了“仙人跳”,她们每次作案都是先由相貌较好的女子与嫖客发生性关系,然后通知另一名女子冲进酒店房间里闹事、恐吓嫖客,进行敲诈。二人在一年时间里作案多起,敲诈7万元左右。

王某、曹某、肖某(另处理)是在2019年11月认识的,她们商量决定,靠“仙人跳”赚钱。

这几名女子分好工,肖某主要负责在各类交友平台上寻找嫖客,主要寻找外地男子,然后交给曹某和王某实施敲诈。和一般“仙人跳”不同的是,曹某会上门为嫖客提供性服务,等收到嫖资后再联系王某进门闹事,威胁嫖客不给钱就会大喊“有人强奸”。她们认为这样的话,嫖客推脱不了发生过的事实,更容易妥协。此外,曹某还可以在性交易过程中鉴别一下,这个嫖客好不好惹、有没有钱等。

就这样,她们屡屡得手,在一年时间里作案多起,每笔敲诈金额少则数千、多则上万。2020年11月,有嫖客报警,王某、曹某等人被陆续抓获。她们归案后交代了犯罪事实。据了解,曹某参与敲诈金额6万多元,而王某参与的敲诈金额比曹某要多一些。

2021年3月17日,该案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王某、曹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她们的刑事责任。二人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但她们同时又具有多次敲诈、前科劣迹等从重处罚情节,建议法庭综合考量。

经过40多分钟的庭审,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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