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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通报多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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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期,隆林县纪委通报了四名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案例一

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合同制工人韦鹏酒后驾驶车辆问题。2020年6月20日,韦鹏因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韦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

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镇祥播村党支部党员杨亮酒后驾驶车辆问题。2020年6月22日,杨亮因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被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杨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

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镇三冲村党支部党员陶思䘵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6月3日,陶思䘵醉酒驾驶桂AR6596号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至南宁市新竹路气象小区时,发生交通事故被查获。2019年12月20日,陶思禄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21年1月22日,陶思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四

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岩晚村党支部党员罗世鹏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0年9月8日,罗世鹏醉酒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州镇迎宾路巡逻警察大队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0年12月24日,罗世鹏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隆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2021年1月23日,罗世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百色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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