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舞厅内侵犯女子遭反抗又打人 判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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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60岁男子孙松和女子张丽(均系化名)在舞厅跳舞时,产生纠纷,两人撕扯起来。孙松殴打张丽导致其轻伤二级。而据张丽称,孙松跳舞时对自己不老实耍流氓,自己反抗才被打。2021年4月,孙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九个月。赔偿伤者2000余元。
2020年1月4日14时许,在沈阳市沈河区一家舞厅内,孙松与56岁女子张丽在跳舞期间产生纠纷,后二人发生肢体接触,孙松用手打在张丽面部致其受伤。经鉴定张丽为轻伤二级。随后孙松被抓。
张丽声称,当时自己正在看别人跳舞。“这时有个男人请我跳舞,刚跳几步他就手不老实耍流氓,我用手反抗说你不要耍流氓。他二话没说上来就动手打我,当时就把我打的鼻口出血,血流不止。他转身想跑,我紧紧抓住他衣服不让他跑,他又狠狠地挥拳往我脸上猛打,口中还说要打死我。造成我鼻子脸多处骨折。”孙松被抓后,张丽索赔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等合计1.2万余元。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孙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赔偿伤者2000余元。
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