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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日县这些人因骑摩托车没带头盔被抓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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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辖区摩托车管理,遏制摩托车闯红灯、逆行、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涉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021年5月7日,达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12小时抓拍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交通违法人员信息,经审核,将对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曝光台

违法地点:黄河东路

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驾驶人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头盔、处以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违法地点:建设路

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驾驶人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头盔、处以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乘车人违反规定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违法地点:市场路

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驾驶人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头盔、处以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违法地点:建设路

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乘车人违反规定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违法地点:黄河东路

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驾驶人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头盔、处以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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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达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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