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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残忍杀害一对母女 20小时即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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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劲松 邢凯 记者 毛晓华)从17岁第一次犯案至今,盐城东台男子费某已“三进宫”,然而数次判刑却毫无悔改之意。今年4月27日凌晨,费某又利用夜色行窃,但两次作案时均被失主发觉后追赶。当晚其连夜寻找到新的作案目标,为了顺利实施盗窃,竟毫无人性地直接将无辜的母女二人杀害在床。经江苏省公安厅、泰州和兴化三级公安机关侦查技术人员连续20小时的奋战,犯罪嫌疑人费某被警方抓获归案。5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泰州警方处了解到该案侦破细节和相关案情。

母女俩在家被杀害

兴化市戴南镇是一座拥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千年古镇。当地民风淳朴,经济发达,不锈钢精加工是当地的一大特色支柱产业,素有“中国不锈钢名镇”“苏中第一镇”的美誉。

徐某、姜某、陈某和镇上的女子姚某是“资深牌友”。4月27日凌晨一时许,姚某在陈某家打完牌回家。

27日一整天,徐某、姜某和陈某三人均没有见到姚某的身影,电话也联系不上,不觉心生狐疑。

从27日下午一直到傍晚5点,三人因始终无法联系上姚某,便决定到姚某位于镇上老街的住处一探究竟。

三人来到姚某的房前,见大门紧锁着,呼喊姚某的名字也无人应答。于是,三人翻墙进入院内,然而,堂屋的大门也锁着,于是,徐某便钻窗进入屋内。

△事发房屋

然而二楼姚某的房间内的一幕让徐某惊呆了,49岁的姚某和19岁的王某母女二人血肉模糊,她们一人躺在床上,一人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不得了,杀人了!”徐某等人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姚某的邻居王某某也闻讯赶来,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20小时犯罪嫌疑人落网

一案两命,案情重大。接到报警后,江苏省公安厅、泰州和兴化三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命案侦查工作机制,成立专案指挥部,并紧急抽调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连夜开展相关工作。

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发现,现场没有打斗迹象,且受害人姚某、王某二人均系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遭遇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凶器则是丢弃在床边沾满血迹的一根电动车减震棒。

同时,技术人员在受害人的房间内发现了3部手机,但受害人的包内和衣服口袋内均却没有发现现金。

情杀、仇杀,还是谋财害命?专案指挥部决定成立三个侦查小组,一组人员在对案发现场全面展开细致勘查;二组人员围绕当晚发生的入室盗窃警情展开研判和外围监控追踪;三组人员围绕姚某、王某的社会关系和相关人员展开摸排走访。

现场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对受害人的门窗全部进行了反锁,并对尸体进行了覆盖,现场破坏严重。侦查人员连夜对受害人的5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一一甄别、筛查,又一一进行了排除、否定。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和勘查等工作,专案指挥部排除了情杀和仇杀的可能性。

其间,戴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排查走访时获悉,27日凌晨,在案发现场附近还发生了两起入室盗窃案件,侦查人员从作案特点分析,该两起案件符合串并条件。并且,在27日凌晨监控中,曾有一名可疑男子在被害人家附近出现,该男子作案嫌疑陡然上升。

与此同时,侦查人员结合现场勘查,通过分析研判发现,毗邻戴南的东台市溱东镇夏龙村男子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即,侦查人员围绕费某的踪迹展开侦查。经过反复甄别认定,27日凌晨,案发现场附近监控中出现的男子就是费某。

侦查人员追踪发现,27日清早,费某离开戴南镇后,先是乘坐一辆出租车去了姜堰区溱潼镇,又从溱潼镇租车去了姜堰步行街购买衣物,然后,坐车回到了夏龙村的家中。

4月28日上午,专案指挥部决定,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费某实施抓捕。然而,侦查发现,费某乘坐公交车到了姜堰,并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一家浴室。中午,费某在浴室落网。

嫌疑人为盗窃竟连夺两命

今年32岁的费某可谓是劣迹斑斑。他在17岁那年因为故意伤害被判刑1年半,19岁时因为多次盗窃被判刑12年,后减刑提前出狱,29岁时再次因为盗窃被判刑9个月。

据了解,费某生性懒惰,好逸恶劳。他也曾经在厂里做过工,但是因为怕苦怕累,往往只做了几个月,便又做起了不劳而获的犯罪勾当。

据费某交代,4月26日晚上,他从姜堰溱潼镇上网过后,便径直租车来到戴南镇寻找作案目标。27日凌晨,他在戴南镇老街找到了一户民宅,刚刚翻墙进去拿到一只手包就被主人发现并追了出来,随即打开大门落荒而逃。

途中,费某打开手包发现,包里除了一些证件之外没有分文。于是,气急败坏地将手包随手扔了。但是,费某并不甘心。接着他又选了一户人家作案,结果又被人发现,随即逃走。

然而,他仍不死心,接着沿戴南镇大转盘向西的巷子里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并最终选定了一户人家,翻墙进去后在客厅里翻到了几百元零钱,费某显然还不满足。于是,他顺着楼梯上了二楼,发现房间里的台灯还亮着。透过灯光,他看见房间里的两张床上分别都有人睡着。为了能找到更多的现金,他便产生了一个泯灭人性的念头,把两个人灭口再找钱。

费某随即下楼,在车库的汽车配件架子上找到了一根电动车上的减震棒。于是,他提着减震棒分别对着睡梦中的姚某、王某二人就是一顿猛砸,直到确认二人都没有了气息才停手。随后,费某将受害人衣服中的4000余元现金全部搜走,并对现场和身上进行了清理反锁了门窗。27日清早,费某逃离现场后,租车来到姜堰区购买了一身衣服,回到夏龙村家中昏睡了一天,直到第二天(4月28日)去姜堰区洗澡在浴室被抓。

目前,犯罪嫌疑人费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兴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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