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广西:一男子用裸照威胁初中女生,诱骗与其发生关系,起诉书公示

新浪新闻

关注

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要做,要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举止让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然而道理大家都懂但真正能够做到的又有多少呢?

如若大家都做到了又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悲剧发生呢?其实违法犯罪有许多,不仅仅是杀人放火就是犯罪,对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不要让自己成为违法犯罪中的一员。

据中国检察网于1月26日公示的一则起诉书中我们得知这样一起案件,在广西百色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年轻男子引诱侵犯初中生,罪大恶极,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通过起诉书公示我们得知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广西靖西人,22岁),通过搭讪、问话等各种方式与众多初中生结交,并且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了这些女生的联系方式,其中就包括受害者许某。

许某是一名初二学生,因为法律观念单薄,在和李某结识后通过交友软件聊了一段时间后,便接受对方的邀约单独李某外出游玩,随后李某便提出了让许某留在自己家中过夜的要求,懵懵懂懂的许某不懂得保护自己自然也是没有拒绝。

然而殊不知就在当晚悲剧发生了,李某欲要和许某发生关系,但被许某拒绝,因许某反抗十分激烈导致李某并未得逞,见此情形李某趁机拍摄了许多许某的裸照。

而正是这些裸照在本案中起到了导火索,事发之后李某故技重施再度像许某进行邀约,然而这次的许某并没有答应,或许是上次的事情让她有了一定的顾虑,对此李某也是不肯善罢甘休而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照片进行威胁,并且表示如果许某不出来,这些照片将会曝光到网上,到时候会是怎样就无法得知了,面对李某的威胁,许某最终还是硬着头皮选择赴约,就这样许某和李某前前后后共处了六个晚上期间二人强行发生关系多次。

但俗话说得好天底下没有不漏风的墙,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终究有曝光的一天,最终李某的罪行终究暴露,等待他的也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当检察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时认为李某的种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将会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进行宣判处罚。

这件事情的发生无疑是给屏幕前的各位敲响警钟,交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并且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像许某这样面对威胁选择妥协,应当在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俗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不要让诸如此类的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有何看法,下方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素材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稿。

免责声明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