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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上县公安局原局长因搞“一言堂”被“双开”13个月内该县7位县领导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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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阜阳纪检监察网

2月6日,安徽省阜阳市党风廉政网发布通报称,颍上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李光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显示,李光亮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案件办理,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滥用职权,明知案件达到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致使犯罪行为长时间未受到刑事追究,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

尚法新闻搜索发现,李光亮担任颍上县公安局局长期间,网上曾多次举报颍上县公安局不立案一事。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底,13个月内该县至少七位县领导落马。

“双开”通报:明知案件达到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

2月6日,安徽省阜阳市党风廉政网发布通报称,颍上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李光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经查,李光亮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时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案件办理,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明知案件达到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致使犯罪行为长时间未受到刑事追究,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通报显示,李光亮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践踏职业操守,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顶风违纪,执法犯法,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和司法腐败,损害司法公信,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且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阜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阜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光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尚法新闻注意到,去年7月24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颍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光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月24日,据安徽检察微信号消息:日前,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对颍上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光亮(副处级)决定逮捕。李光亮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阜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系统内任职长达近30年

公开简历显示,1969年5月出生的李光亮,安徽阜阳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毕业。

图片来源:网络

1991年7月参加工作,担任阜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办事员,后历任颍东区公安局刑警支队科员,颍东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大队长,阜阳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综合科科长,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阜阳市公安局情报支队(情报中心)支队长(主任)等职务。

2014年7月,49岁的李光亮调任颍上县公安局任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两年后任颍上县公安局副县级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9年3月起,李光亮担任颍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直至落马。

根据“双开”通报,李光亮滥用职权,明知案件达到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致使犯罪行为长时间未受到刑事追究,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尚法新闻注意到,李光亮担任颍上县公安局局长期间,网上曾有人就不立案一事进行举报。举报称,2014年10月,杨某燕的客车行驶至颍上县西十八里铺时,恰巧从耿棚至颍上的公交车上走下一名女乘客,走到杨某燕的客车门前正欲上车,另一位车主候某强行拉拽该乘客上他的车,杨某燕见此与其理论,在拉扯过程中,候某突然朝着杨某燕的腹部猛踢一脚,随后其妻子王某娅也上前殴打,紧接着侯某又从路边拿起一根木棍击向杨某燕头部,致使杨某燕当场晕倒在地。

报警后,颍上县十八里铺派出所民警将其送至颍上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检查杨某燕有孕在身,下身流血不止,为此要进行保胎治疗,医院出入院记录显示:“外伤先兆流产”。事后,十八里铺派出所委托颍上县公安局对杨某燕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颍上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不予受理,并由其法医陈某才签名出具了一份《关于对杨某燕人体损伤委托鉴定不予受理的说明》。

杨某燕家属称,不予受理说明中写到:杨某燕腹部外伤史不明确,事实上,调查人并未检查杨某燕的腹部伤痕,又怎能知道其腹部有无外伤?并且案发时在场人都可以证明杨某燕当场被人用脚猛踢腹部。

无独有偶,除上述举报外,还有举报称,为稳固局长这一位置,李光亮通过制造冤案来提高政绩。如江店镇农民杨某侠因为家人受害上访,被李光亮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刑事拘留,随便捏造歪曲事实,就提请检察院对她实行逮捕,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汤店镇谢某辉等5位失地农民上访人员也是以同样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理由逮捕,分别判了3-5年有期徒刑。

13个月内7位县领导落马

颍上县,隶属于安徽省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淮河与颍河交汇处、淮北平原最南端。2019年4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颍上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尚法新闻发现,从2019年7月起,颍上县刮起了反腐风暴,一批干部被查。自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24日,13个月内至少7位县领导落马。

除上述提到的李光亮外,2019年7月2日,颍上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汪利军落马,揭开了颍上县县领导密集落马序幕。

2020年7月23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汪利军受贿案,并当庭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庭审查明,2005年至2019年,汪利军在安徽省颍上县任职期间,利用担任颍上县县委办、县政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承揽建设工程、更改户籍信息、工作调动、煤矿经营、房地产项目、信访、拆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期间,被告人汪利军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64.8704万元。

2019年8月17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颍上县委书记熊德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3月7日,熊德超被给予“双开”处分,通报显示,熊德超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业务提供帮助;违反群众纪律,长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向有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干预税务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计划外生育,参与赌博;涉嫌受贿犯罪。同年12月31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颍上县委原书记熊德超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熊德超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熊德超在担任阜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颍上县县长、颍上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31.4928万元。

2019年9月23日,颍上县委常委、慎城镇党委书记姚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8日,颍上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毅落马。

2020年6月18日,颍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八里河镇党委书记张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通报显示,张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瞒报房产,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2020年7月20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颍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六十铺镇党委书记龚仕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韩湘子)

来源:阜阳党风廉政网、安徽网、安徽检察微信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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