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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交警深夜查获“运炮车”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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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节前开始,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值得驾驶人注意的是,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一样,非法运输此类物质同样危害大、后果重。宝坻交警近日在夜检行动中,就依法查处了一名驾驶小货车满载烟花爆竹的男子。

2月17日22时11分许,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林亭口大队交警在王卜庄镇北史庄村至刘赞庄村乡村公路,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治理“铁拳”夜检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突然在临近检查点时向路边停靠,似乎有意躲避交警。经交警检查,该车后车厢内满载着整箱的烟花爆竹。驾车男子称,他当时刚从外省拉货来津,正准备将这车烟花爆竹送到仓库。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行为,该驾驶人及车辆、烟花爆竹都被移交至属地王卜庄派出所处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运输危化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运输时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而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危害极大。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驾驶人面临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全市交警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勿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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