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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接力 一朝擒凶!我省破获抢劫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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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至10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民警兵分四路,历经艰辛,转战万里,分别赶往新疆和田市、山西芮城县、广东东莞市和江苏昆山市,成功将十年前在盐湖区工农东街一家夫妻保健品商店实施抢劫杀人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安全押回盐湖。至此,“2010·4·02”抢劫杀人命案积案成功告破。

店主离奇遇害

悬案迷雾重重

2010年4月2日上午9时40分许,有群众路过盐湖区工农东街某夫妻保健品商店时,发现商店的卷帘门悬在距地面一米多高的半空,里面的玻璃推拉门虚掩着,店里的灯亮着。

往常这个点店里早就开门营业了,但这天的情况让人生疑。由于和店主相识,这名群众电话通知了店主的家人。当店主家人匆匆赶到店铺时,屋内情景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屋里到处都是血,店主贾某早已没有生命迹象。

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警方勘验现场发现,这个不足十平方米的商店内摆放有玻璃柜台、折叠按摩床、货架、电脑桌等用品,货架上是凌乱的保健用品,桌子上的电脑呈工作状态。民警现场还提取了一根带有血迹的木棍,同时还发现了许多不完整且凌乱不堪的带血鞋印。经细致勘验,现场提取到嫌疑人生物特征检材和模糊不清的三种鞋印,警方初步推断凶手至少三人以上,且年龄较小,大约在15-18岁之间,其作案手段粗暴残忍,死者的手机和部分现金丢失。经专案组研判,案件认定为一起抢劫杀人案,盐湖公安分局随即成立“2010·4·02”专案组。

案发后,警方围绕死者丢失的手机和社会关系进行了走访排查,但终因案发时段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视频,并受当年侦查技术手段和科技条件等诸多因素制约,虽历时几个月的周密排查,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案件一时陷入了“死胡同”,致使该案成为一桩久拖不破的积案。

侦查柳暗花明

转战万里缉凶

因该案发生在运城市主城区,且作案手段残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十年来,盐湖公安分局领导及办案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是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却从未间断。一沓沓案卷已微微泛黄,被翻过无数次,民警们始终不放弃寻找新的突破口。十年来不间断的侦破接力,2021年伊始,案件终于迎来了新的转机。

公安部“云剑-2020”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盐湖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刑侦、技术、网安等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命案积案攻坚行动。

局领导为专案民警鼓劲打气,运用大数据抄底技术深入拓展,对历年来未破命案痕迹物证进行再梳理。“2010·4·02”抢劫杀人案,这起尘封十年的命案中提取的关键证据,又重新回到了办案民警的视野中。警方将该案保存的物证进行再次送检,并充分运用大数据及现代刑事技术新方法、新手段,检验分析、深度研判,终于使该案取得了重大突破。

2021年1月3日,经反复比对核实,检测结果明确指向了芮城县学张乡神西村的李某。由于案发时李某只有十四周岁,为了安全起见,刑警大队围绕李某秘密开展调查取证,发现李某远在新疆和田市打工。1月4日,分局领导根据掌握的线索,亲自安排部署,组织精干警力火速赶赴新疆。专案组在新疆警方的协助下,确定嫌疑人李某藏匿在和田市一家宾馆内,1月7日晚7时许,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在铁一样的证据面前,李某终于交代了自己于2010年4月1日晚11时许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董某某、马某,在盐湖区工农东街一家保健品商店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即,民警根据李某的交代,分兵三路,于1月8日至9日,分别赶赴我省芮城县、广东省东莞市和江苏省昆山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董某某、马某抓获。至此,这起十年前抢劫杀人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懵懂少年酿大错

心存侥幸法难逃

4名嫌疑人到案后,在强大政策攻心和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很快就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10年3月底的一天,芮城县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马某和李某某一起逃学到一家网吧里玩,正巧碰到同学李某和董某某,于是4人商量后,决定去运城空港的一所职业技术学校找以前的一个同学董某玩,当天4人乘公交车由芮城来到运城市,在火车站换乘出租车去往空港,找到该同学后便在学校附近的网吧玩了两天。4月1日晚,4人在网吧挥霍一空后准备返回芮城,由于兜里只剩一两块钱,无法坐车,于是4人就沿着机场大道向工农街方向走去,其间他们还用剩余零钱买了两个饼子充饥。晚10时许走到了工农东街黄河市场附近时,饥肠辘辘的4人商量着怎么办,这时其中一人说了句,“咱们抢点钱吧”,结果4人一拍即合,于是开始寻找目标。很快,他们发现工农东街路南边的一家夫妻保健品商店亮着灯,周边其他商铺都已关门,于是将目标锁定该商铺。

随后,马某、李某先进入商店进行踩点,发现店里只有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便于下手。随后4人在路边的绿化带里找到一根木棍,交由董某某藏在衣服内,并做了明确分工,决定由董某某和李某入室实施抢劫,李某某负责望风,马某辅助董某某和李某实施抢劫。

由于4人年龄较小,最大的16周岁,最小的也只有14周岁,犹豫了一个多小时后,晚上11时许,4人进入该店实施犯罪。

据4名嫌疑人交代,董某某和李某当时进入店铺后,看见被害人贾某躺在床上,于是假装买东西,趁贾某起身的一瞬间,董某某突然从衣服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木棍朝贾某的头部猛击,贾某顿时鲜血直流,并大声呼救,这时李某和马某上前将其摁在玻璃柜台上,使其不能动弹,董某某则用棍子不停地朝贾某头部击打。看着贾某渐渐失去反抗,才停下手。随后4人翻遍商店,只抢走了几十元钱和死者的一部手机。离开时,4人用棍子将商店卷帘门拉下一半,仓皇逃跑。凌晨1时30分许,4人跑到火车站打车返回芮城。

据4名嫌疑人交代,事后他们并不知道受害人当场已经死亡,认为只是受伤而已。十年来,4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由最初的恐惧紧张,到逐渐忘却,他们的罪恶感和戒备心理也逐渐消失,侥幸认为这件事只要自己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却没想到十年来盐湖警方一直都没有放弃,一直都在盯着这个案子。

来源:山西法制报

编辑:园园 李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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