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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外来务工人员“讨薪” 检察官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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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力“讨薪” 63万元

“听到这个好消息,我们大伙儿都很激动,能拿回这63万元血汗钱,多亏了你们的帮助。”2月18日,外来务工人员老郝代表26名工友,给北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2月1日说起。北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派员参加“北辰区根治欠薪集中接访周”活动时,遇到了来访的老郝。老郝说,他们26名工友在北辰区一个工地干活儿,工程完工好几个月了,工资还没支付,仅老郝一人就被拖欠了5万多元。

“包工头儿给每个人都打了欠条,但钱就是给不了……”老郝说着有点激动,眼泪掉了下来,“这钱要拿不回来,怎么过年啊?一家子人一年到头,就指望这点钱呢!”

接访检察官回到单位后,第五检察部进行了研究,一致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案件立即被导入司法程序。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袁书广专门负责与老郝等外来务工人员对接。

鉴于部分工友不在天津,袁书广指导大家做好了委托手续,由老郝代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检察院控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仅用半天时间,26名工友申请支持起诉的案件就全部被依法受理。

该案的调查核实工作也紧锣密鼓地进行。接待老郝的当天下午,北辰区检察院就协同区人社局派员深入涉案工地了解情况。经过询问涉案工程的分包公司、包工头儿及相关人员,基本厘清了分包公司、包工头儿拖欠26名外来务工人员工资63万元的事实。

为了更好更快地帮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北辰区检察院向涉案工程的总包方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监督分包单位,确保拖欠的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北辰区检察院还积极沟通涉案各单位,以诉促调。

2月4日,涉案工程的分包公司、包工头儿和老郝等几名外来务工人员代表来到检察院,协商工资支付方案。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分包公司和包工头儿尽快共同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随后,检察官连续跑了几天工地,监督分包公司和包工头儿尽快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同时积极联系发包方,确保工程款及时发放。

2月9日,41万余元工资款先行支付到位,确保老郝等外来务工人员安心过年。春节期间,后续22万元也“落实到位”。

春节不打烊 严惩“恶意欠薪”

2月7日,春节前夕,一起特别的案件让津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卜丰波的心揪了起来。

某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史某某,在收到260余万元工程款项后,拒不支付苗某某、张某某等36名外来务工人员工资80余万元。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史某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史某某仍未按照指令书的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津南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这是卜丰波从检8年来第一次接触到这个罪名的案件,而且案件涉及36名外来务工人员及其背后的36个家庭,能否客观公正地办好这起案件,关系重大。“一定要把这个案子办好,让36个家庭过个好年。”卜丰波细致审查了案卷材料并第一时间远程视频提讯了犯罪嫌疑人。

根据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提讯时,史某某辩称自己已经支付了劳动者的工资,不存在转移财产、逃匿等行为。

为了确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卜丰波进一步查阅了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但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据此,卜丰波引导办案人员就史某某拒不配合区人社局工作、史某某供述的“部分工资发放记录在老家”等案件定性细节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补强证据。最终查实了人社局多次打电话通知史某某解决问题,但其拒不配合的事实,其所谓的“部分工资发放记录在老家”等不过是编造的谎言。

2月14日,卜丰波在全面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补充证据后,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批准逮捕。此时,津南区检察院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卜丰波找到了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的负责人项勇,向其通报了该案的基本情况,经过深入研讨,一致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将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继续帮助36名外来务工人员追讨被拖欠的工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天津政法报 编辑: 范艺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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