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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男子多次与留守女童发生关系 致其生下一女婴!获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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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担任农村生产队长的七旬男子张某华趁邻家女孩小娜(化名)父母离异,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对这名留守女孩多次实施暴力侵犯,导致小娜生下一名女婴。2021年3月,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性侵农村留守女童案件的审判结果——张某华因强奸罪被判刑九年。

1941年出生的张某华是四川威远县人。他从1982年开始,就一直担任威远县某村的生产队长。

张某华家隔壁住着女孩小娜一家。小娜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早年离异。父亲长期在县城打工。小娜和年迈的奶奶、妹妹一起生活。属于“留守儿童”。

然而张某华作为村民组长,非但没有照顾好这户邻居,却利用小娜家的特殊情况,钻空子实施侵犯——2019年暑假以来,张某华在村里的山坡上三次侵犯小娜,导致小娜在2020年4月16日产下一名女婴。经鉴定,张某华是女婴的生物学父亲。

小娜的妹妹说,自己和姐姐都喊张某华是“张公公”。村里除了家里人,就“张公公”对姐妹俩最好。“他一般周六、日早上9点钟,平时下午四五点钟或者奶奶做晚饭的时候会喊我和姐姐去他家里玩,都是张公公的老婆不在家的时候,拿吃的给我们,我拿了吃的就回家看动画片,姐姐会玩一会再回来;有20多次都是张公公喊我先回家,我说不走,张公公就说姐姐一会儿就回来了,然后我就先回家了。”小娜的妹妹说,张公公还给过姐姐钱。发现姐姐肚子大了之后,“张公公”还来敲她家的窗子,张公公给了姐姐四百元钱,说“你不要说出去了”。

案发后,张某华被警方抓获。其亲属赔偿了小娜5万元,获得小娜父母的谅解。威远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导致了被害人怀孕并生育一女儿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某华故意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可以从轻处罚。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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