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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开房产生矛盾,柳州16岁少年被残忍捅死!最新进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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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年轻仔

火气旺,喜欢打打杀杀

年轻人啊,年轻气盛可以理解

但千万不要不知死活

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动刀子

更不要违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近日

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起案件的起诉书

据了解,柳州一名00后男子丁某某

因入住宾馆与被害人韦某甲产生矛盾

遂纠集何某某等多人

持刀对韦某甲(殁年16岁)进行殴打

造成韦某甲不幸身亡

宾馆开房产生矛盾,16岁少年被残忍捅死

被告人丁某某,男,2000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住广西来宾市兴宾区**镇**村**委**桥**号。

被告人何某某,男,1999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住柳州市鱼峰区**村**队。

(涉案人员)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丁某某与被害人韦某甲、莫某某均登记入住在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商务宾馆”同一楼层,曾因住宿琐事产生矛盾。

2020年6月14日6时许,丁某某与韦某甲发生争执,丁某某遂将此事告知韦某乙(另案处理),韦某乙纠集龙某某、黄某甲、黄某乙(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何某某,携带刀具后与丁某某一同驾驶电动车寻找韦某甲、莫某某。

(涉案人员)

丁某某、何某某等人在鱼峰区柳石路与羊角山路交叉路口附近找到韦某甲、莫某某,便开始追逐二人至鱼峰区**路**号**栋**单元门口。

龙某某、黄某甲持卡齿刀捅刺被害人,丁某某、韦某乙、黄某乙、何某某均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随后,丁某某、何某某等人分别驾驶电动车逃离现场。

(涉案人员逃离现场,网友拍摄)

经群众报案,公安机关及120急救车赶至现场,韦某甲已当场死亡,莫某某送医院救治。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韦某甲系因被单刃锐器刺伤左胸部致心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莫某某所受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事发现场,网友拍摄)

案发后,鱼峰警方启动重大案件侦办机制,案发当天,涉案人员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涉案人员落网)

本案由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侦查终结

日前,鱼峰区人民检察院

以被告人丁某某、何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向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丁某某、何某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丁某某、何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丁某某、何某某

现羁押于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群年轻仔

当街斗殴、持刀伤人

因为一点小事,就将人捅死

简直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相信法律一定会严惩他们

生活之中,难免发生各种矛盾、纠纷

俗话说得好,退一步海阔天空

冲动则会承受一定的代价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后果可是十分严重的

打输进医院,打赢进牢房

若是一不小心把人打死了

那后果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的

所以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君子动口不动手

你的一时冲动

可能会让你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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