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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男网友相约见面发生关系 威胁报警称对方“性侵”勒索八万元!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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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王某和男网友张军(化名)相约见面,两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王某威胁张军,不给钱就要报警称被其强奸。张军被迫给了对方八万元。2021年4月,王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3年3个月。

1992年出生的女子王某是陕西榆林人。在浙江温州居住生活。

2020年9月,王某在网上认识了男子张军。9月8日,两人在福建福鼎市相约见面,当晚在宾馆内两人自愿发生性关系。

9日晚上7点,王某告诉张军,自己已经报警了,称被张军强奸。张军很害怕,希望能私了,当即表示愿意补偿王某1万元。而王某认为太少,勒索八万元才能“撤案”。当晚7点50,张军转账给王某8万元。

之后张军报警。9月11日王某被抓获到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报警为要挟,敲诈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来源:V眼看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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