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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一对父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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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锦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刘某甲与刘某乙因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缓刑一年。

村民刘某甲与刘某乙系父子关系,2020年12月父子二人闯入正在进行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无理要求参会领导为其解决自身土地纠纷问题,参会领导多次劝说二人暂离会场,会后处理其反映的问题,但父子二人不听劝阻,在会上大声谩骂持续干扰会场秩序,致使换届选举会议中断。派出所民警在接到在场工作人员报警后赶到现场,对父子二人进行劝阻疏导,长时间劝说无果后,民警预将二人强行带离现场,不料在带离过程中遭到父子二人强烈辱骂推搡、撕扯殴打,造成三民民警不同程度受伤。

本案经杭锦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和刘某乙等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杭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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