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妻子在车内和情人发生关系 持刀追捅致两人重伤!轻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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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郭某因为怀疑妻子唐丽和男同事王飞(均系化名)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于是在其妻子车内安装了定位监听装置。很快郭某通过监听发现妻子和王飞在车内发生性关系,于是持刀赶到将两人堵在车内。而唐丽王飞对郭某不加理睬,恼怒的郭某持刀追捅两人,导致唐丽王飞重伤。2021年4月,法院认为两名受害者有严重过错,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986年出生的男子郭某家住河北沧州。他发现妻子唐丽可能出轨了,但是却无法确认具体出轨对象。于是,郭某在唐丽的车内安装了用于定位和监听的红米手机。
2020年6月14日,郭某的设备有了发现——他通过该手机得知其妻子与一男子正在一处高速公路的高架桥下,而且监听设备中传出不雅的声音,原来两人正在车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郭某大怒,持两把刀骑电动车赶往这处高架桥。

郭某在案发后说,几年前他就发现妻子可能出轨了。“但是我不知道出轨的对象是谁。当时因为这件事,我还和我媳妇闹了一阵别扭,但一直没有找出那个人是谁,渐渐地我就把这件事放下了。没过多长时间,我发现我媳妇还是有出轨的迹象。为了查清我媳妇出轨的对象是谁,2019年八九月份,我在网上购买了汽车GPS定位器,带录音功能,趁我媳妇不注意的时候,我把定位器装在方向盘下方。”
郭某供述说,2019年十月份的一天中午11点左右。“当时我大舅过生日,我准备和我媳妇一起去,我媳妇说她妹妹从山东莱阳回来,我家孩子也跟着她妹妹回来,她说去接孩子,让我自己先去。在饭店里的时候,我们一家人都在等我媳妇,怎么等也等不来,电话也不接,我起了疑心,从手机上打开GPS软件定位器,听了录音发现我媳妇和一个男子在一起。”
确定妻子出轨的郭某没有声张,而是悄悄调查,最终从录音中发现唐丽的出轨对象是其单位同事王飞。但是因为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他并未和唐丽彻底闹翻,而且唐丽也承诺痛改前非。
但是后来郭某发现妻子人不正常,打电话经常偷偷摸摸的。于是在2020年6月13日上午,他偷偷唐丽的车后备箱下边放备胎的空格里放了一部红米手机。“2020年6月14日上午8点多钟,我下班在宿舍里休息。到了中午11点左右的时候,我用我的手机给放在车上的红米手机定位,发现位置在辛集方向,因为这个位置比较偏僻,离家也远,我就起了疑心,打了个出租车往家赶。到了北王村我家之后,我发现只有两个孩子在家,当时想在家等我媳妇回来和她谈谈,我让孩子去他奶奶家了。我在家等了一会儿,我媳妇一直没有回来,而且位置始终没有变化,我心里就来气了。我之前往车上放手机的时候,设置为自动接听模式,我往车上的手机打电话,听见他们刚发生完性关系,接着又正在发生性关系,我觉得这是在挑战我的底线。”郭某说。
郭某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王飞则在案发后说,2020年6月14日上午,自己确实以修自行车的名义把唐丽喊到家中。“我媳妇上班了。唐丽问我出去吗?我说等一会儿,唐丽说她开车过来接我。”王飞称,随后他上了唐丽的车,车开到一座高速公路高架桥下边。“我记得我俩先在那说了一会儿话,随后来了感觉,我俩在车后座上发生了性关系。”
而唐丽和王飞谁都没有预料到郭某的出现。郭某赶到现场持刀将两人堵在车内。而唐丽王飞均坐在车内对其不予理睬,这更加激起了郭某的怒火。

郭某先趁王飞下车穿鞋之际,拿出刀多次捅王飞的胸部、腹部。在王飞逃向高架桥下柱子旁时,继续追着用刀捅刺。而唐丽下车阻拦丈夫,也被捅伤左侧腹部。事后两人被送医抢救,均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郭某自首。法院审理此案期间他获得了唐丽的谅解。而第三者王飞则要求以故意杀人罪重判郭某,同时赔偿自己39万余元。
郭某的律师提出,王飞和唐丽郭某夫妻本是同事关系,自2017年开始便与唐丽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期间曾被王飞发现,但是王飞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及保持家庭稳定的宽容态度对待此事,而且唐丽也多次表示不再与王飞再有纠缠。但二人仍断断续续保持着联系及不正当关系。本次事件发生,一是因不正当男女关系,二是因二人在车上被当场发现,三是因二人被当场发现却无所畏惧,满不在乎的态度。导致郭某失去了理智,酿成事件的发酵。这已经严重的侵犯到了一个正常人的尊严,挑战了一个正常人应有的底线。
律师认为,被害人在本案中具有严重的过错,唐丽王飞长期保持姘靠关系,期间被发现后多次警告仍不听劝阻,被郭某当场发现时以一种完全不在乎的态度应对,严重的伤害到郭某的自尊,才酿成如此悲剧。二被害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德伦理、善良风俗,应对郭某从轻处罚。
河北海兴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郭某出于义愤失去理智,持刀具肆意捅刺他人身体要害部位,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均重伤二级,其中王飞经鉴定九级、十级、十级伤残,应从重处罚。
但法院认为,事发地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出具的对郭某从轻处罚申请书和请愿书,是基层组织和群众基于社会道德伦理发出的朴素呼声,是对弱势群体的宽容与保护,是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被害人有完整家庭,有妻子儿女,本应维系好和谐的家庭关系,却与另一被害人长期保持着婚外性关系,其行为破坏了他人的家庭关系,同时也损害了个人的家庭关系,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法院认为,郭某通过放置在车上用于定位和监听的手机,得知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根据手机定位找到二被害人。二被害人本应有负罪感,以免激怒郭某,反而在郭尧丰用手机录取二人视频时,二被害人不以为然,毫无愧意,用放任和蔑视的态度,公然挑战郭某的感情和人格尊严底线,给郭某造成了极其严重心理伤害,致使郭某极度义愤,继而采取不当处理方式,歇斯底里地进行疯狂报复。

法院认为:古人训语“奸情自古出人命”,偷情者或者出轨者都是对夫妻关系的不忠不贞。二被害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这种通奸行为打碎了夫妻互相尊重的基石,彻底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严重损害了一夫一妻制的法律尊严。
法院认为,郭某的犯罪起因是妻子出轨被抓现行、犯罪动机是处于极度气愤、犯罪情节为一般情节、犯罪对象特定、犯罪后果较轻、认罪认罚的态度较好、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不严重。主观恶性较小,被害人的过错程度极其严重。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赔偿王飞9.5万余元。
来源:V眼看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