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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4起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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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严明纪法底线、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浙江瓯海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志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至2019年间,时任温州市瓯海土产废旧物资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的卢志军多次以举办年会、工作沟通等名义,违规组织公款宴请。2020年11月,卢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级主任科员黄学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以及违规借贷、兼职取酬等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时任塘下供销合作社主任的黄学训收受鲍田加油站(社有资产)承包人张某某3000元中石化加油卡。2016年6月,黄学训向鲍田加油站承包人吴某某无息借款20万元,截至2021年3月仍有13万元未归还。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期间,黄学训违规在瑞安市某公司兼职取酬18.5万元。2021年4月,黄学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瑞安市塘下供销合作社主任郑晓云违规借贷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郑晓云利用担任瑞安市塘下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便利,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黄某、张某某借款共计40.46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未支付利息。2021年4月,郑晓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级主任科员周春节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利问题。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期间,周春节利用担任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兼县供销社总公司总经理职务便利,为使其儿子周某(某职业学院在读学生,已成年)提前参加职工社保计算工龄,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儿子周某招工录用至县供销社总公司缴纳职工社保。2020年10月,周春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被查处的供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有的以社有资产谋取私利,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供销系统工作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为鉴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抓好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要紧盯供销系统多发高发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社有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违规借款或担保,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供销系统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

来源:清廉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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