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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水库推人案:推人者或有偏执型人格障碍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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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南京溧水区无想山水库旁,一女子趁同伴弯腰系鞋带时将其推入水中的视频引发关注。此后,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发布通报称,视频中的两名女子均已溺亡,且经初步调查,两名死者分别为史某某与刘某某,二人曾为同事关系。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推人女子史某某不仅趁同伴不备将其推入水中,在自己也跌入水中时,还疑似有按压同伴进水的举动。据被推者刘某某的女儿小雪(化名)称,自己母亲与史某某仅是前同事关系,并非网传的闺蜜关系,且许久未曾联系,“我也不知道妈妈和她是否有过什么过节。”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通报

史某某为何要将刘某某推入水中?以及两人溺亡后,史某某一方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目前,警方还未给出明确的调查结果。10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多名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请他们从自身专业角度来解读这一案件。

监控还原案发过程

女子系鞋带时被前同事推下水库,双双溺亡

10月24日,一则监控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在一水库旁的台阶处,一身着橙色上衣的女子正弯下腰系鞋带,身前的黑衣女子突然走至其身侧,然后双手将其衣服拽住,用力向水库推去。过程中两人双双落水。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视频中橙衣女子被推入水后有过挣扎,但其身后的黑衣女子则动作幅度不大,疑似在按压橙衣女子。

25日,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发布通报称,称此事发生在南京市溧水区某水库,两名当事人均已溺亡。且经初步调查,推人者名叫史某某(女,43岁,溧水区人,生前患有抑郁症),被推者则叫刘某某(女,47岁,溧水区人),二人曾为同事关系。

不久,一个在网络平台上认证为“被同事推下水事件当事人女儿”的用户小雪在网络发声,称史某某和她母亲刘某某是25年前工厂里的同事,自己也不知道母亲与史某某有过什么过节,“我不明白为什么她要害死我妈妈,但抑郁症绝不是她害人的理由。”

据小雪回忆,10月20日,自己与母亲去参加朋友婚礼时,母亲在路边偶遇一名卖水果的女人,“我不确定她是否是史某某,但妈妈说她是自己十几年前的朋友。”第二天,刘某某便被多年未曾联系的前同事史某某约去爬山,并不幸溺亡。

网络平台上认证为被害人女儿的用户称,史某某和她母亲刘某某是25年前工厂里的同事

此外,据现代快报报道,史某某父母表示,女儿史某某的精神状态不好,女婿带她到处看病。两三年前,因老房拆迁问题他们与史某某产生了矛盾,便断了来往,也不通电话。对于史某某的后事,老两口则表示“不知道”。

专家解读

史某某或有偏执型人格障碍,并非单纯的抑郁症

27日,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目前的侦查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相关事宜不便告知。同时,据了解,由于警方尚未向双方家属介绍案情进展,相关家属也并不知道史某某的具体情况和行凶动机。

事发后有网友疑惑,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抑郁症患者还已身亡,那么刘某某的家人应该如何讨回公道?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多名专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请他们以自身专业角度来解读这一案件。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银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综合目前已知的各方信息,她认为史某某并非是单纯的抑郁症,而是有共病的偏执型人格障碍。她介绍说,单纯的抑郁症是一种标准的自害式心理疾病,而直接导致杀人的并非是抑郁症,更多的是人格障碍,其特点包括缺乏同理心和自我反省能力,行为远超社会的规范,且敏感多疑,容易出现心理扭曲的嫉妒,把别人的好意当坏意,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以及会报复有过节有矛盾冲突的人等。

张银玲表示,偏执型人格障碍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治疗的难度不仅大,且过程漫长,患者及其家人都需做好进行长期的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准备,并且积极进行治疗。同时,她也建议社会相关部门能对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和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人进行备案或监管。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赵建立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作为抑郁症患者,是否免除责任,要看其犯罪时能否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史某某已经死亡,根据相关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刘某某的家人应该如何进行维权,赵建立律师表示,刘某某的家人除提起民事诉讼外,还需尽可能的配合侦查机关侦查是否存在影响案件的其他因素,“如果有,则可进一步推动刑事追责、主张民事赔偿。”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尹戈律师则表示,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家属均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而犯罪嫌疑人家属通常也会主动赔偿,以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在量刑上从轻处罚,“但是由于本案中史某某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被害人刘某某的家属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史某某遗产的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且赔偿数额应以史某某的个人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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