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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丈夫合谋诱杀情夫 被害人曾向其丈夫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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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徐州有一男子,和隔壁村一女子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还唆使他人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在女子的丈夫知情,并带着女子离开老家后,该男子竟还与人家通话频繁。

今年 66 岁的赵军,和 53 岁的李琼是两口子,他们养育了 3 个子女。赵军为了赚钱,经常在外打工,留李琼一人待在徐州某村的老家里,给了家住隔壁村的周海龙提供了可乘之机。

周海龙不仅长期和李琼保持着婚外情关系,竟还怂恿他人和她发生性关系>>

比如周海龙的生意合作伙伴王某。2017 年初,周海龙和王某商谈做黑茶生意时,突然提出要联系李琼一起卖黑茶,还表示李琼这个女人很听他的话,王某要想和李琼 “ 玩 ” 的话,他可以帮忙 “ 引荐 ”。单身许久的王某欣然同意,没过几天李琼真的和他发生了性关系。再比如朱某,也是通过周海龙认识的李琼,并发生过多次性关系。

时间长了,村里传出了各种关于李琼的流言,周海龙还把他和李琼发生的这些事告诉了赵军。当时,赵军正在南京干活,突然接到周海龙的电话,两人大吵了一架,赵军扬言要让周海龙付出代价。2017 年,赵军干完活回到老家后,听到了这些流言蜚语,他打了李琼一顿,逼她说出到底和谁通奸。李琼当时没有承认。此后,赵军去哪打工都把妻子带在身边,可周海龙的话、村民的议论等等一直萦绕在脑中,他想起来就会家暴。渐渐地,李琼招架不住,说出了和朱某发生关系的事,但表示自己是被迫的。

一次回老家后,赵军带着妻子到派出所,称朱某涉嫌强奸,可民警调查了一番认为,李琼和朱某是通奸,不构成犯罪。赵军想不开,一度想要自杀,可被女儿劝了下来,赵军带着妻子再次外出打工。他继续殴打、逼问李琼,终于问出了周海龙的全部行为。

丈夫误诊患癌,妻子与他合谋诱杀情夫

值得一提的是,在赵军和李琼外出打工期间,周海龙仍与李琼频繁通话、发信息,用词污秽不堪。而赵军当时在医院被误诊为癌症,认为自己时日不多,于是把自己杀死周海龙、朱某、王某等人的想法告诉了李琼,二人决定回老家报复泄愤。2019 年 7 月 10 日,赵军和李琼偷偷返回老家。按照计划,赵军藏在家里不露面,制造出只有李琼一人在家的假象,然后诱杀周海龙。果然,周海龙接到李琼的电话后,于 7 月 14 日晚上 10 点,骑着电动车来到李琼家中。周海龙刚进院门,李琼就插上了门栓,让其无法逃离,而早就埋伏好的赵军拿着爪钩猛击周海龙的头部。爪钩断裂后,赵军又用镰刀继续砍杀周海龙,李琼也拿着木棍等工具击打。

周海龙死后,赵军和李琼用塑料布包裹他的尸体,沉入某村墓地附近的水沟,并将周海龙的电动车、作案工具、衣物等物藏匿、丢弃。周海龙失踪后,其家人来到李琼的家寻找,发现了一些被人为掩盖的血迹。随后,李琼和躲在邻居家中的赵军被警方抓获归案。

为何李琼会同意并参与杀害周海龙?据李琼在案发后的供述显示,其愤恨于周海龙、朱某等人到处乱说,周海龙还在发给赵军的短信中侮辱于她,败坏她的名声,于是才和丈夫赵军合谋,打算杀了这些人。李琼表示自己后悔认识周海龙,但不后悔杀了他。赵军和她一样,认罪但不悔罪。

法院:被害人对矛盾纠纷的产生具有一定的过错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这起故意杀人案。法院认为这名女子与其丈夫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害人对矛盾纠纷的产生具有一定的过错。经过综合考虑,法院一审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5 年。其丈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赵军、李琼二人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对于二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具有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经查认为,周海龙不仅与李琼长期保持婚外两性关系,在赵军将被李琼带离老家时,仍与李琼通话频繁,且存在多次介绍、怂恿他人与李琼发生婚外两性关系的行为,引发了杀人故意的产生,周海龙对矛盾纠纷的产生具有一定的过错。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

2020 年 12 月 30 日,该案一审判决。赵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琼获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5 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赵军和李琼赔偿周海龙家人丧葬费人民币约 5 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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