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裸居被拍 雇人误杀前男友

综合

都市快报讯 自夏娃偷食禁果后,人类便结束了“裸体时代”。裸体似乎成了一种禁忌。
然而,随着高温袭来,裸居在国外年轻人间大行其道。
“裸居”是指在家仅身着内衣甚至一丝不挂的一种生活习惯。裸居者认为裸居有利于摆脱束缚,释放压力。
而在2015年9月,海归王某因其 “裸居”而引发了连锁案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1988年出生的王某,在大学毕业后,前往国外攻读硕士。学成归国,她在一家国际贸易公司任业务主管一职。时髦前卫的她在国外期间,养成了裸居的爱好。
2013年6月,王某对公司新同事魏某一见钟情。经了解、接触后,两人终于携手相伴,确定了情侣关系。同年10月,甜甜蜜蜜的两人合买了一套顶层小公寓,过起了同居生活。
同居后,王某向男友魏某坦露了自己裸居的爱好。男友很理解她,并加入了裸居行列。
一开始,两人还会有所顾忌地拉上窗帘。渐渐的,窗帘也不拉了。裸体上阳台晾晒衣服都成了家常便饭。忍不住感叹一句,这阳台“风光”真真好~
在王某和魏某一无所觉下,一双隐藏在黑暗中的双眼窥视着他们。
49岁的陈某住所的阳台正对着王某家阳台。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阳台抽烟的陈某看到了对面一位裸体的年轻女子,正在阳台收衣服!他惊讶地发现对方精神正常,甚至年轻俏丽。
一颗罪恶的种子就此在陈某的心间埋下。他开始不由自主的撇向对面阳台,成了王某、魏某裸居生活的忠实“观众”。
而他的异常行为很快被妻子张女士发现,并在23岁的儿子陈如飞面前冷嘲热讽,发生争吵。
而陈如飞终于是看不过家里的无休止争吵,他在心底认为一切怪不得父亲,只怪对面的情侣没有“节操”,影响了别人却完全不自知。2015年7月,陈如飞在网上买了一部夜间相机,偷拍了王某裸居的高清裸照。之后,他写了一篇长帖,连同照片一起,发到了当地网站,并向网友发出邀请:共同人肉和抵制这名有伤风化的裸居女子。
2015的8月初,王某向魏某提出分手,坚持要把魏某当初共同支付的5万元首付还给他,让他赶紧搬走。因而魏某威胁道:如果她坚持要分手,他就将她平时的裸照都发到网上去。
王某听闻后恼羞成怒,几天后便主动搬离了合住公寓,并要求魏某尽快将她当初支付的房款还给她。
哪知王某刚搬离不久,她的朋友就在网上看到了陈如飞发的帖子……由于图片清晰,关注度极高,有网友很快就人肉到王某的姓名和单位。一瞬间,她的“花边新闻”让公司同事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她。
而她的第一反应便是:照片是魏某发到网站上的。
毫不知情的魏某当然是打死不承认,还骂她脚踏两只船遭了报应活该。二人间的矛盾终于犹如山洪一般,顷刻爆发。王某对魏某的误会更加深切,产生了报复他的想法。
2015年9月初,王某在招聘论坛上发布了一条想雇人教训别人的帖子,并许诺给对方3000元报酬。时年33岁的江礼平很快就接受了这份请求。对于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他,这份工作是份轻松赚钱的“好差事”。
同年9月16日晚上7点江礼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魏某,魏某随即倒地不起。江礼平及王木松眼见大事不好,赶紧逃离现场。
当晚11点,魏某被路人送到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身亡。
此后,警方赶到现场,根据走访调查,调阅周围监控,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并将江礼平抓获。江礼平供出其余两人,警方随即以故意伤害罪将王某抓获归案。在了解事件起因后,警方通过网警,很快查到了发网帖的陈如飞。陈如飞因涉嫌侮辱罪,当天被警方刑拘。
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蓝清称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陈如飞将偷拍的王某的裸照私自发布到网上,并发帖邀请“共同人肉好抵制这名有伤风化的裸居女子”,且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某雇江礼平教训一下魏程,但没想到因为魏某反抗回击,江礼平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将魏某刺伤致死。王某雇请江礼平的目的,是教训魏某,并不想剥夺其生命。江礼平情急之下刀刺魏程,也没有杀害魏某的故意。王某、江礼平及其叫来的王木松,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因为魏某死亡的结果已经超出王某的犯意,所以王某不需对死亡的结果负责。
这些法律问题争议不大,争议较大的是伦理问题。腾讯网等均以“裸居”为题进行报道,足见证明。
人本系群居,不可能离开社会,处处也必然受社会的制约。群居的本性,决定了在很大程度上,人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如果有人胆敢超出世俗的评价,不是离经背德,就是大逆不道。因此引发的血案,历史上比比皆是。
但人毕竟是有思考的动物,不但会思考别人,更会自我反思。社会的发展更是促使人越来越多的思考自我,认识自我,强调自我。思考的结果,必然见之于行动。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后,人开始强调平等、自由、民主。王某及其男友的“裸居”生活,可以说就是他们的自由,其他人本不应干涉。但是自由也要有一个限度,应当“止于他人的鼻尖,”不能成为干涉影响别人自由的理由。
自由的界限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何才算干涉影响了别人呢?“臣民的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比较好判断。但是,“臣民”的裸体,风能进,雨能进,邻居的目光能不能进呢?“臣民”的眼睛,衣能进,食能进,邻居的裸体能不能进呢?
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智慧果之后,第一个感觉就是有了羞耻感,躲了起来,开始用树叶遮体。看来那个时候,裸体不能轻易示人,当然也不能随便看人裸体。于是,人开始穿衣遮体了。
古时候的贞洁烈女,平时轻易都不会出门,出来衣服也捂得很严实,更不用说示人以裸体了。当然,她们也不会去看人家的裸体。那时候的男子,身体发肤,也不能想露就露,不是哪里都能让人看的。还要非礼勿听,非礼勿视,不能随便看人家的裸体。
曾经有个家伙在房屋里面裸体喝酒,被人看到了。可以肯定,那个时候没有落地窗,他也不是在阳台上喝的。当别人质问他怎么能裸体喝酒时,他回答说:“天地就是我的房屋,房屋就是我的衣服,你怎么跑到我裤裆里来了?”他的衣服有点特别,但被人跑到裤裆里看肯定也是不行的。
王某如果是在自己房间里裸体,也可以效仿古人说:“房屋就是我的衣服,你不能钻进来看。”不管她是放松还是癖好,那都是她自己的事情,别人真的不好钻进去看。
但如果王某站在阳台上说:“啊~!天地就是我的衣服。”那问题就大了。你不能一下把这么多人强行装在自己的裤裆里。那已经不是自己的自由了,已经是对别人的横加干涉。所以,如果要裸居,把自己的房间当衣服就行了,千万不能把天地当衣服。
毋庸置疑,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身体最美丽。整个西方美术史,都在告诉你它有多大的诱惑力。更何况,陈某还是被强行装到了裤裆里。所以,不能怪陈某的偷窥。
虽然,美好的东西应该拿出来分享,但能分享的,并不是所有的美丽。“裸居”,还是穿上房屋这套“衣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