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中传遇害女生父亲:接对方求情电话 说无能为力

新浪综合

关注

中国传媒大学女大学生被害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部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传女生被杀案维持死刑判决

新京报此前曾报道,2015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离开宿舍,她告诉室友去帮本科同级音响导演专业的同学李斯达拍戏,戏份不重,不会通宵。但这之后,她与李斯达两人双双失联。

2015年8月11日,李斯达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北京警方证实,中国传媒大学失联女生周云露被同校男生李斯达强奸未遂杀害。

中传女生案开庭:嫌犯你们都在我剧本里

今年5月25日,该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审理,因为案件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10月31日,北京高院对该案二审宣判。记者获得的北京市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对于李斯达辩护人提出的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北京高院认为,李斯达到案前已被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对其已有明显的针对性,并根据李斯达的行踪,在内蒙古饭店客房将其抓获,李斯达不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观行为,不认定为自首。

此外,“特别是在周某某死亡之前对外求救期间,李斯达谎报地址,阻止他人对周某某施救,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和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且不能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中传女孩遇害细节:报警电话录下最后声音

北京高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李斯达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所判决的赔偿项目、赔偿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因此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传媒大学女大学生被害案暂告一段落。记者联系了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10月31日,周父从江苏老家赶到北京旁听了二审宣判,他告诉记者,对二审结果满意,并且不能接受凶手李斯达家属的道歉。凶手父亲给他打过电话,大概是二审宣判前一个多月,说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饶他一死,周父说无能为力,就挂断了。

来源:新京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