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元旦实施 微商代购结束野蛮生长时代

新浪科技综合
《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电子商务行为规范有了一部专门法,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业内人士指出,之前个人卖家无须进行工商登记,一直处于监管外围和“灰色地带”,《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将结束这一野蛮生长的状态。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淘宝、京东、拼多多等众多平台、微商领域的大量自然人经营者,将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成为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依法纳税。这一规定推翻了2008年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的规定。
另外,《电子商务法》还明确了平台经营者的“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平台经营者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信用评价规则、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和先行赔偿责任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在《电子商务法》出台之前,个人卖家无须进行工商登记,一直处于监管外围和“灰色地带”。伴随跨境电商发展,代购行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并滋生了许多乱象,偷漏税、假货泛滥、个人信息遭泄露、售后推卸责任等问题层出不穷。同时,个人代购行为存在监管难的问题,尤其是在朋友圈。将朋友圈代购纳入到了监管范围,更多的从交易的实质角度出发,着力于市场安全对其进行规范,是法律上的进步,但实施起来肯定有一定难度。
对于《电子商务法》相关措施的执行落实,相关部门已经着手进行配套政策的制定,电商法的实施将结束微商代购行业之前的野蛮生长状态。
来源:新浪科技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