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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河北4市最新通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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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便于为湖北、武汉来沧返沧人员及时提供健康服务,有家人在湖北、武汉的居民家庭要提前三天将其回沧计划和有关信息告知属地防控办,由属地防控办安排宾馆提供免费食宿和两次健康检测服务。

二、境外及湖北、武汉来沧返沧人员(包括沧州人员滞留湖北、武汉,湖北、武汉人员来沧,其他省市人员由湖北、武汉来沧)可登录网上自主申报系统(使用手机浏览器打开链接https://yqfk.cangzhou.gov.cn/#/cangzhou/scan或使用微信扫描通告下方的二维码),如实填报个人有关情况及来沧时间、地点。

三、对湖北来沧返沧务工人员数量较多的企业,企业要及时主动报告属地防控办,安排专车实行点对点接送,做到无缝对接,周到安排。

四、城乡居民在进入社区、村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酒店、招待所)、商超等公共场所时,要主动按要求扫码、测温通行。持有全国健康码的人员要主动扫描入口处二维码,录入个人相关信息。负责查验的工作人员要热心服务,恪尽职守,认真负责,逐一核实,及时将境外及湖北、武汉旅居史的来沧返沧人员信息报送属地防控办。

五、各房屋中介机构、出租房业主要主动向属地防控办报告有境外及湖北、武汉旅居史人员租房情况。

六、境外来沧人员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隐瞒、谎报境外旅居史,家庭成员故意隐情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城乡居民发现有境外来沧人员不如实报告、不遵守管理服务规定等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保定

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防控提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春风重拂地,佳节倍思亲,2020年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在此提示大家:     

1.缅怀先祖、文明祭扫。倡导绿色、安全祭扫,广大市民要告知、劝导市外及省外的亲属在清明节期间不返乡祭扫,采取家庭追思、非实地祭扫,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撰写纪念文章、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     

2.起居有常,科学过节。小长假期间,工作、学习、娱乐、睡眠都要按作息规律进行。注意劳逸结合,提高自身免疫力。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特别是不组织、不参与家族(宗族)式聚会。     

3.谨慎出行,确保安全。为有效预防疫情传播,请减少外出。踏青出游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注意行车安全,尽量避免出行高峰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春季风干物燥,入山游玩禁止乱扔烟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健康返保,遵规守序。从外地来(返)保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到保之日,主动向居住地、来访地社区(村委会)登记,提供健康证明或健康码绿码作为出入凭证。同时,要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定州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通知↓↓↓

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当前,疫情正在全球快速蔓延,国内防控虽然形势向好,但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仍然很大。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防清明期间因祭扫引发疫情传播和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清明祭扫是传统风俗,但病毒无情,生命至上。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切实认识到保护好个人安全健康才是对故去亲人的最好告慰。各乡镇(办)要利用大喇叭、明白纸等方式,提醒人们谨慎出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习惯,以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清明节期间,殡葬机构要暂停集中祭扫活动,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等暂停组织集体共祭及群体性礼葬行为;做好暂停祭扫服务的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工作;确需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要严格限制人数,严防出现扎堆聚集焚纸祭祀现象。外来人员要遵守公墓的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墓园。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要弘扬文明新风,自觉取消清明祭扫活动,防止因祭扫造成人员聚集,杜绝病毒人际传播风险。全市党员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不跨省市、跨乡村进行祭扫祭祀;同时,及时转告在市外及省外亲朋,特别是境外人员,暂时不要回乡祭祀,或选择延期祭扫,以免出现交叉感染风险。

四、积极倡导祭祀新风。实地祭扫不是缅怀先人的唯一方式,缅怀应该更注重精神内涵。民政、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的必要性,确保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寄托哀思、缅怀先人,传承家国情怀。要大力宣传居家焚香祭祀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引导城乡居民破除迷信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交通、消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部门对殡葬服务市场特别是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借清明之机搞封建迷活动;禁止在公墓、坟地、城市街口焚香烧纸、燃放爆竹、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行为,防止引发火灾。

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各乡镇(办)要全力做好宣传、监管、检查工作,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间断巡查,严禁扎堆聚集,严防人流密集和大型公共场所活动或与祭祀相关宗族性聚会、聚餐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衡水

衡水市六部分发布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环保文明祭祀的通告↓↓↓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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