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明知身患艾滋!仍卖淫千余次
N 海都记者 黄义伟
一90后女子
明知自己身患艾滋
仍在莆田卖淫千余次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3日作出的刑2020)闽03刑终316号刑事裁定书,其中显示,法院最终裁定该女子王某西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短短几个月卖淫 获利约10万元
据悉,王某西1993年9月11日出生于四川省布拖县,文盲,无业,现因涉嫌犯传播性病罪于2019年10月25日被刑事拘留,次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莆田市第二看守所。
侦查机关查明,2018年1月28日,王某西被确诊为0601-HIV(艾滋病),并于2018年11月开始在四川省布拖县人民医院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2019年5月开始,王某西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与阿力友尔(另案处理)一起到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从事卖淫活动,并由被告人王某西向张某、陈某、沈某等不固定男子进行卖淫一千余次,共非法盈利约10万元。
网络图,与文无关
据此,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1、被告人王某西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追缴被告人王某西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3、随案移送至本院的作案工具VIVO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传播性病罪 后果严重必须领刑
王某西称其不知道自己患有0601-HIV(艾滋病),系被抓获到案后才得知。
经查,其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其于2018年1月被老家布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自己感染艾滋病毒,且医院有免费给其发放抗艾滋病毒的药物,但其仍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于2019年5月开始从事卖淫。
网络图,与文无关
莆田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王某西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向不特定人员多次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并应从重处罚。原判在量刑时考虑王某西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予从轻处罚,量刑并无不当。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悠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