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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月薪2千花60万做美容 丈夫痛哭: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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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的陈女士

说自己去美容院做理疗

却背上了50多万的债务

陈女士说自己是被美容院给骗了

希望能帮她把钱讨回来

月工资2500背贷近60万 丈夫:实在还不起

陈女士是杭州富阳人,在饭店工作,一个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然而,她却有六七张信用卡,每张卡都欠债不少,在花呗、借呗等平台也有借贷,粗略统计,接近60万。陈女士说,自己之所以负债累累,都是被一家美容院给害的。

这家美容院就在富阳新登镇上,叫可诺丹婷。陈女士是这家店的老顾客,7年前就办了年卡,不过,一直都是做一些正常的面部护理。直到2018年,陈女士因为身体问题动了个手术,再次来到店里,消费就变味了。

陈女士

四五个人对我嘘寒问暖,知道我动手术,她说我可以去里面理疗,(给我推荐)全身系统什么按摩,还有系统的敷粉,就忽悠我,洗脑,给我打感情牌。

陈女士说,自己耳根子比较软,对方四五个人轮番劝说,她很难拒绝,没想到…

只好同意做项目。可是,这些项目都价格不菲,动辄几千上万,按照陈女士的经济条件,并没有能力负担。

陈女士

叫我办信用卡,然后像花呗、借呗这些,还有网上的网贷都是她那边教我的,她(还)教我办POS机,套卡养卡。她们店里人说不让我告诉家里人,说家里人知道不好,我就不敢说。

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现在每个月都要还1万多的利息,50多万的债务,压得她喘不过气,面对家人,也实在是瞒不下去了。

陈女士丈夫

看到她(微信上)问别人借钱嘛,那我就翻了下,(看到)车子抵押了七万块钱,像我们两三千块钱一个月,欠了50多万,你说怎么还?

无消费凭证、无合同、无记录?

可诺丹婷是否诱导消费?

在杭州富阳可诺丹婷美容院,记者希望负责人出示陈女士的消费记录。

杭州富阳可诺丹婷美容院负责人 钦女士

可以理,但是我现在没办法理出来,因为东西不在我这里,每个月都要上交到财务那边,财务也不在这里。

这位负责人口上承诺,会找出陈女士的消费记录,但自始自终却都在打电话,也没有去找所谓的财务。

随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也赶到现场。面对主管部门的调查,可诺丹婷美容院也一直不肯提供顾客的消费记录。

现场,可诺丹婷的会员卡册被找了出来,上面确实有陈女士的几张项目卡,包括卵巢保养、理疗等项目。不过,这些卡上只是简单的标记着项目的次数,至于多少钱办的、什么时候办的,这些关键信息,负责人称在一个平板电脑里,可是电脑坏掉,打不开了。

市场监管部门将可诺丹婷保存消费记录的平板电脑带走调查。针对陈女士背负的贷款,会进行核实,看看美容院是否欺诈。

陈女士

我都说我没钱没钱,她们就会四五个人围攻我,我妈都被我气的住医院了。

杭州富阳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汪华峰

消费的贷款方面,我们要核实过,(如果)是涉及到欺诈,公安部门会过来查的。

事实上,陈女士在这家可诺丹婷的遭遇,与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可诺丹婷美容连锁店问题,非常相似。晚会点名可诺丹婷,免费送护理、免费送面膜,以“免费”为噱头,实则推销高价美容项目。

针对现场发现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继续调查,目前,陈女士也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

相关案件

女子月薪8千贷款60万上私教课:每月还贷超3万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40多岁的市民李女士为减肥、健身,向舒适堡购买了多达747节健身私教课,课程一度排到了2034年,总价高达近60万元,大部分是通过两家贷款机构和4张信用卡透支完成支付的。

身为工薪阶层的李女士月薪约为8000元,现在每月需要还贷三四万元。今年8月,李女士被诊断患上了肝血管瘤,医嘱要求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于是,李女士向舒适堡方面申请退还剩余课程费用。然而>>

后者坚持按合同扣除20%违约手续费。双方协商不成,李女士将舒适堡诉至闵行法院。

11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尚未宣判。为客观还原这一案件,记者采用了庭审实录的形式,记录双方的交锋。

诱因:冲动消费,患上肝血管瘤后禁止剧烈运动

法官:你为什么会一次性购买这么多私教课?

原告:一次性购买有优惠,便宜合算。

法官:你跟他们提出来,你是工薪阶层,没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了吗?

原告:是的,我跟他们说了,他们说可以用平安普惠、微粒贷等,可以贷款。

法官:没有想过贷款是要还得吗?

原告:当然是要还得,但是现在还不出来,就想到要去退。

法官:贷款的时候你自己测算过吗?大概每个月要还多少?

原告:那时候没有测算得很清楚,所以一时冲动,是冲动消费。

法官:你在8月12日经医生诊断患上了肝血管瘤,医嘱禁止剧烈运动,为什么8月22日还最后一次去做健身?

原告:私教说后面的课程不做剧烈运动。

法官:(课程)上下来,你感觉怎么样?受得了吗?

原告:(课程)上下来还可以的。我是因为每个月要还那么多钱,就想着要把购买的课程消掉。

▲原告李女士认为当时属于冲动消费

法官:之前你是怎么跟舒适堡交涉的?

原告:其实,我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就跟消保委说过,希望退款,但是没有退成。因为消保委没有办法解决,我只好诉诸法律。

舒适堡:余款可退,要收20%服务费

被告:原告在我公司一共购买的私教课程是623300元,其中已经使用的是414700元,目前在我公司剩余私教课为208600元。

2020年1月15日,有一个7万块钱的课程,这笔钱并没有到我公司的账上,而是原告和我们公司一个教练之间的私人款项往来。这笔钱与本公司无关,也没有合同。

法官:原告要求退款,你们怎么办?

被告:退款按照合同呀。会员如果是个人原因提出退款的话,承担20%手续费。

另外,有件事我想说一下,2020年3月份,我确实收到闵行消协关于被告的一个投诉。之后,我也让私教部的负责人和原告进行沟通。沟通的结果是原告继续上课,包括我本人也碰到过原告在3月份之后还来上课。我问过原告,原告说她不退费了,继续上课。所以,不存在我们不帮她处理这件事。我也是这么回复消协的。

法官:你们的意思是剩余的208600元退80%?

被告:是的。

被告:我们所有的销售活动都是在会员自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任何的诱骗和威胁。至于会员为什么会超过自己的消费能力去购买这些私教课程,我觉得是会员自己的问题,我们公司没有任何过错。

法官:你们是否会在原告贷款购课时进行指导?

被告:不会。

法官:在这之前,你们没有给原告退过款,是吗?

被告:是的。

法官:对原告患病的这个情况,被告什么意见?

被告:我们表示同情。

法官:原告患有肝血管瘤这个病之后,要避免剧烈运动,私教课上不了了。

被告:所以,我们同意她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操作退款80%,自付20%的手续费。

法官:原告现在提出来,她这个情况符合情势变更的法律规定,所以不属于违约,不应该按照违约条款来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什么意见?

被告:我们不认可。

法官:我想问一下,你们的私教课有没有,比如说每周不超过几节课这样一个规定?

被告:我们没有这个规定。所有课程是根据会员的情况来安排的,他们可以联系我们的教练,教练根据情况来安排课程,没有强迫。

▲被告方认为余款可退,但要收20%服务费

法官:对同一个人,在某一个具体的时间段内,你们最多能买多少节课?你们行业内有没有什么管理规定?因为我看到你们于与原告签订的合同非常集中,数量比较多,金额也比较大。

被告:课程的设计是根据客人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的。最主要的还是看客人自己的意愿,是否愿意购买。

法官:就是你们内部是没有相关规定的?

被告:没有。

举证:月入8千元却要每月还款逾3万元

原告向法庭提供了《舒适堡私人训练计划协议书》14份,以及舒适堡的收据。证明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4日期间,原告与被告共签订了私人训练协议书14份,购买私教课程747节,协议总价人民币635800元,原告付款后,被告出具了收据。课程有效期自2020年5月26日至2034年9月18日,其中24节课现已消耗完毕。

至于合同期到2034年是怎么算出来的?

被告舒适堡在质证时举例说:“比如说你买10节私教课,累计有效期为70天,在这10节课还没有用完时你再购买,有效期就在这个70天之后累加。”

原告还向法庭提交了病情证明单、带医嘱的诊断报告,证明原告经医院确诊患肝血管瘤。医嘱建议避免剧烈运动。

此外,原告还向法庭提交了相关银行和小贷公司的记账凭证,证明原告于2020年1月14日从平安普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人民币204000元;从微众银行贷款7万元,用于支付私教课程费。此外,还有4家银行信用卡的对账单,证明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原告用信用卡透支支付私教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309260元。

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工资明细,证明原告每月工资收入仅8000余元,而每月需为小微贷款和银行信用卡还贷3—4万元。目前,原告表示,已无偿还能力。

被告质证时,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意见。但认为其中的7万元跟舒适堡无关,而原告的工资以及贷款证据材料也与本案无关。

舒适堡:大部分课程已被消耗

随后,被告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原告每次上完课的签字确认记录,即《私教使用记录一览表》,还有会员每次进场的记录,证明会员每次来上课的真实性。会员每次都是用手机上的电子卡刷卡作为入场凭证的,跟一览表一一对应。

还有一份原告给私教手写的一份对于上课情况的确认材料,认可所有私教上课的情况,没有任何问题,上述证据证明原告所有消课金额是414700元。

此外,舒适堡方面还出示了2019年9月11日,原告来他们这边办理私教课程时的体质检测报告,以及一份2020年8月22日的体质检测报告。两份报告证明,会员在舒适堡上课是有显著效果的。

原告在质证时表示,这些证据被告是在法庭上才给她的,她来不及看。

▲舒适堡官网截图

法官:一般情况下,你这些私教课一个礼拜上几节?

原告:我是有空就会去上,没空就不上。三月份到五月份,我比较空,就上得多一些。六月份到八月份就去得比较少。

法官:你已经上完课的费用,被告要扣除,你有什么意见吗?

原告:这个里面我有点搞不懂,就是说同样一个教练,为什么前面是700块钱一节课,后面就变成了2000块钱一节课?

法官:就是说已经上完的课,费用你是同意扣掉的,对吧?具体扣多少,你是有意见的,对吧?

原告:对。

法官:被告提供的体质检测报告,原告有意见吗?

原告:没有意见。

主张:合同应无条件解除

原告方指出,双方的争议焦点还在于余款退还是不是要承担20%的违约责任问题。

我们不认为,这是一个因违约而造成的合同解除,而是因为原告的身体出现了问题,医嘱要求原告避免剧烈运动。像这样一个密集的健身计划,对原告不适应。如果继续履行下去,会对原告的身体产生进一步损害,所以不是违约。“

原告方表示,本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为定金本身是一种对履约的担保。本案不存在原告违约,所以定金罚则不适用。

而且,他们这个定金罚则是一个格式条款,是被告单方面制作的,从形式上看,它不符合格式条款有效性的要点。从实际上来看,本案属于预付费式的消费合同。原告一次性支付了所有的课程费用。

被告在没有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不仅仅占有了原告的资金,还占有了这笔资金的利息。现在,消费者因为健康原因要求退费,被告还要进一步索取退款的20%。因此,即便合同里有罚则约定,原告也认定该约定无效。

▲庭审现场

原告作为消费者,目的是为了减肥,借债消费属于冲动型消费。被告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应该有减肥健身的专业知识,任由原告进行大量密集的上课,目的显然是为了尽快地把预付款转为服务费,全然不顾一个消费者的身体承受能力和健康状态。

原告还提及,在签订合同时,被告明明知道原告是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却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向原告推销了60多万元的私教课程,全然不顾及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所以,这样的合同应该无条件解除。

回应:坚持扣除20%手续费

当被法官问及,为何要收取20%的违约赔偿时,被告表示,他们要支付教练的销售提成和佣金,“原告购买课程之后,这笔钱就已经支付了”。

庭审中,被告表示,他们是在收到这份诉状以后,才知道被告的经济状况是如此的捉襟见肘。

但是,我们的教练称,原告来到我们这里时,告知过我们她非常有钱,有一个200万元的基金在操作。”

被告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她提出自己健身的目的是要减肥,因为她觉得比较胖。然后,教练就根据她的经济能力和要求制定了健身计划,而且也参考了她当时的体质监测报告,这个原告也是确认过的”。

“现在原告的体内有一个血管瘤,其实跟锻炼不存在任何关系,并不存在原告所说的大负荷运动,我们对于自己教练的专业素质没有疑义,他们都是按照规定,针对会员的身体状况作出训练计划。”被告表示,“所以,对原告要解除合同的要求,我们需要收取20%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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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磕头、捐卵… 揭秘繁华夜幕后的“佳丽贷”

湖南长沙“夜经济”繁荣。五一路商圈、坡子街美食一条街以及“解放西”酒吧一条街等地已成为全国游客慕名而来的“网红打卡地”。然而,在这片繁华热闹的背后,一个犯罪团伙以KTV、酒吧等夜场从业年轻女性为目标,用“低利息、无抵押、放款快”的“佳丽贷”为幌子引诱借款。而在她们签下“借款协议”那一刻,一张精心编织的犯罪网络就此张开……

20岁的小南(化名)在长沙某KTV从事服务员工作。尽管收入不低,但见惯了娱乐场所里的高消费,小南生活开支很大,每月入不敷出。一天,小南无意中看到微信朋友圈一则贷款广告:“无抵押、利息低、放款快”,正在为房租发愁的她心动不已,几番联系后,“中介”将她带至一名叫文陈的老板处。

见小南长得年轻漂亮,又在KTV工作,文陈说话十分客气:“借款1万,一天利息200,逾期违约金每天1000,借款期限1个月。”小南心想,这个利息标准以自己的能力应该没问题,没有多想就在空白借款协议上签了名。没想到,文陈接着说,借1万要返3000元的“服务费”。看小南有点迟疑,文陈马上又说这是他们这一行的规矩,大家都是这么操作的,小南只得答应了文陈的要求。

不料这还没完,文陈又告诉小南,因为她在长沙没有固定住址,还得拍一张裸照作为担保。小南马上拒绝了文陈的要求,可文陈却说照片只是做个保障,只要她按时还钱,照片绝对不会外传。一旁的“中介”也不停地劝说她不要有顾虑,就这样,急需用钱的小南半信半疑地同意了。

一个月后,小南无力还款。此时的文陈凶相毕露>>

“要么还钱,要么我就把照片发给你父母,让他们来还。”小南苦苦央求,文陈意味深长地告诉小南:“不发照片也可以,但要老老实实听话。”

几天后,文陈带小南见了一位“李总”。“你和李总把合同签了,我们的账就两清了,以后你就听李总的。”懵懵懂懂的小南还没意识到,文陈已经以4万元的价格将她“解套”给了“李总”。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7000元会变成4万。他们说如果我不听话就把我照片发出去,我没有办法只能听他们的,我跑不掉。”案发后,小南在公安机关哭诉。

小南的遭遇是众多“佳丽贷”被害人遭遇的缩影。“夜场女孩用钱快,来钱也快。她们都怕家里人知道自己是做这一行的,觉得不光彩,所以比较好控制。”文陈犯罪团伙成员刘平安称。

正是看准了夜场、KTV工作女性社会经验不足、有赚钱能力、易于控制等特点,2017年3月以来,文陈纠集文武、刘平安等人,在长沙市各区域针对夜场、KTV工作女性大肆开展所谓的“佳丽贷”。以“低利息、无抵押、放款快”等幌子引诱被害人前来借款,通过拍摄裸照、虚增借款金额、签订阴阳合同、收取高利息等一系列“套路”骗取被害人财物。截至案发,该犯罪团伙共对700余名被害女性“放贷”1100余次,放贷金额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今晚就带你去见‘江总’……”提起那段不堪的遭遇,被害人小霏(化名)还是忍不住浑身发抖。

2017年上半年,小霏向文陈借款3.8万元,借款合同金额却高达8.5万元。因不堪忍受文陈等人不断的催收、骚扰,小霏开始躲着文陈。不曾想到,“神通广大”的文陈几天后就在她的落脚处“抓”到了她。

当天晚上,文陈、文武等人把小霏带到湘江河畔,文陈指着湘江对她说:“这就是‘江总’。”

随后逼迫小霏脱光衣服向江心走去,小霏吓得跪地磕头求饶。文陈等人不为所动,一边继续驱赶小霏,一边还用手机录制视频。绝望的小霏只能往江中走去,直至江水淹没她的半身,小霏声嘶力竭地哭喊求救,文陈等人才让她返回岸边。

此事之后,小霏再也不敢反抗文陈,只能任由其摆布。第二天起,文陈等人就开始逼迫小霏到长沙、株洲等地KTV坐台、卖淫偿还所谓“债务”。

2018年4月,文陈得知女性捐卵有利可图,于是打起强迫尚未婚育的小霏捐卵的主意。不久后,文陈安排手下将小霏带至武汉一家机构,在经历数日服药、注射针剂、体检后,小霏带着恐惧走上了手术台。

“捐卵的那种痛苦和屈辱,我一辈子都记得,借的钱到了后面感觉永远都还不清了,只能什么都听他们的。”在询问中小霏依然难以自已。

“对于不按时还款的被害人,文陈等人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催收。一是通过威胁恐吓、去老家上门等暴力或软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人就范还款;再就是同行业间转单平账,即所谓的‘解套’,将被害人转让给其他‘佳丽贷’团伙,‘解套’后被害人的债务往往会被迅速增加。”承办检察官介绍。

2018年4月,结束强制戒毒的文陈迅速重操旧业,重新召集刘平安、文武、刘鹏威等团伙成员。一方面继续加大投资,同时设立“赢禾财富”“成鑫创业”两条放贷支线;一方面不断笼络团伙成员,调整人员分工和结构,将团伙分为营销组、审单组、催收组三组人马,制定明确的组织纪律和薪酬体系,团伙放贷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影响日益上升,至案发时文陈团伙成员已有26人。

2017年下半年起,文陈等人开始将被害人强迫到一些KTV、桑拿场所坐台、卖淫,并通过微信宣传等方式提供“外围”服务。时间一长,文陈逐渐不满足于这种小打小闹、不成气候的“盈利”模式。

2018年下半年,常年混迹于夜场的文陈结识了“羽蓝团队”经理叶竟。“羽蓝团队”是专门为大型KTV、酒吧培训、提供工作人员的组织,和许多夜场有固定的合作关系。借助叶竟等人的资源,文陈建立起稳定的“放贷—卖淫”犯罪链。

文陈一方面强迫被害人集中住宿,安排专人看管,制定严格的上下班考勤制度。对于不听话的被害人,通过威胁、罚款、体罚等各种方式进行处罚,确保被害人“绝对服从”。另一方面安排团伙骨干成员按片分组,每组带领一定数量的被害人进驻一些KTV,开展坐台、卖淫活动。高峰时期,文陈集中管控的被害人达20人。

2019年1月,文陈结识了长沙另一个规模较大的“佳丽贷”犯罪团伙头目肖永乐,并与其合作,干起了跨国卖淫犯罪的勾当。

2019年3月,长沙公安机关对文陈等“佳丽贷”团伙集中收网,文陈团伙20余名成员被悉数抓获归案。在长沙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芙蓉区检察院派出3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佳丽贷’是‘套路贷’的一个变种,相比普通的‘套路贷’,‘佳丽贷’犯罪隐蔽性更强,受害对象更多但流动性大,很难联系取证。同时,这些团伙通常没有完整的放贷财务账本,嫌疑人认罪态度很差,使得案件办理难度极大。”承办检察官介绍,“依据常规的取证方式难以查明事实,我们必须另辟蹊径。”

提前介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案件多名涉案人员都谈到了微信联络、照片等问题,专案组敏锐地意识到电子数据可能成为本案的重要突破口。

可难题又随之而来。

在庞大的电子数据中搜寻证据无疑是大海捞针,为尽可能全面快速地梳理出有用信息,专案组首先指导公安机关根据各成员的地位、分工,划分出电子数据的“重要等级”,然后以“套路贷”、卖淫、涉黑等主要罪行为标准将电子数据内容进行初步分类和定位。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60余天的细致梳理,专案组筛选出30余名能够确定身份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很快联系到这些被害人制作笔录,并据此调取了相关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这些证据材料既充实了文陈团伙非法借贷犯罪和组织、强迫卖淫犯罪的证据体系,更牵出文陈等人强奸、强制猥亵犯罪的事实。

审查起诉阶段,专案组在阅卷时发现,部分被害人提到曾被迫与文陈等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但文陈等人对此全部否认,声称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由于直接证据的缺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没有认定强奸、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

“该案被害人大多被文陈等人长期非法‘控制’,出于职业敏感,我们认为文陈、刘鹏威极有可能涉及强奸等犯罪。”承办检察官谈道。

为查明事实,专案组整理出详尽的取证提纲,自行调查取证和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双管齐下。一面继续找涉案人员谈话,核实相关被害人是否有被强迫卖淫、是否有所谓的“豁免债务”等情况,一面继续从电子数据中挖掘有用信息。通过针对性地补强证据材料,检察机关最终追加认定了文陈等人6笔强奸、2笔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

侦查阶段,文陈团伙重要成员刘平安一直矢口否认参与了团伙组织、强迫卖淫的犯罪行为。

“在庭审中,被告人刘平安依然拒不认罪,妄图以此逃脱罪责。他没想到的是,我们早已有所准备。”承办检察官说,“我们当时就想着换个思路,从与刘平安合作的张旻处着手。”

以张旻为突破口,专案组确定多次与张旻谈及送女孩到境外卖淫的微信联系人“A承美医疗”,就是刘平安。

今年5月18日,长沙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强奸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等罪名对文陈等27人提起公诉。9月14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团伙首犯文陈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一审判决后,文陈等人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之中。

来源:河南商报、检查日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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