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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断”的童年 女童邻居透露更多的内情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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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6岁女童被亲妈及亲妈男友狂虐3个月全身数十处骨折,引发全国关注。孩子父亲用感恩概括自己的2020年。他说,从刚看到孩子惨状时的无助,到现在涌起的信心,是有太多的好心人来帮我,把心里的仇恨都压灭了。“遗憾今年没能照顾好孩子,给自己打0分。”

“你的肋骨骨折了,需要马上手术”,童童在给娃娃“治病”,“我要给你拍张CT”。CT、骨折、手术,这些在童童过去6年生活中很遥远的名词,几个月前挤进了她本该阳光、幸福的童年。

2020年2月至5月,童童在与生母刘某彦及其男友陈某威共同生活期间,多次被虐待。抚顺市公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伤情报告显示,童童全身共10项伤情,其中体表烫伤为重伤二级,全身多处骨折,右侧大腿被扎入三枚5厘米的钢针。

事发半年,童童现在怎样了?↓↓这件事背后还藏着怎样的细节?↓↓

骨折伤处已痊愈,童童却始终疼得站不起来;后背、手臂大片烫伤的痕迹被压力衣紧紧包裹着,未来还要经历多次修复手术,可能留下终身的疤痕;头顶中间伤疤斑驳,伤疤处被损毁的毛囊再也长不出头发。

童童原本有一头秀丽的长发,或扎成马尾,或盘成丸子头,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牙齿白白的,站在舞台中央领舞芭蕾的样子漂亮又可爱。

这样的童童多次出现在妈妈刘某彦的视频中。4月19日的视频是“一家三口”,童童和陈某威在刘某彦的镜头里蹦蹦跳跳,童童回头看了妈妈一眼,笑着转身,向前一跃,马尾和裙摆随之扬起又落下。

一个在外人看来“幸福”的“三口之家”,关起门来却是童童的噩梦,而在童童重伤生命垂危之前,没有人发现端倪。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童小军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虐童事件具有隐蔽性。我国正在建立儿童保护的综合干预机制,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儿童主任”的设置,以及民政部设置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12349”。目前,儿童保护机制理论框架已经搭成,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更顺利、更有效落实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儿童保护机制的设置需要全民动员。

隐瞒

“洗澡烫伤后摔倒”

童童直到生命垂危才被妈妈送到医院,又差点因为一万元的手术费被放弃治疗。

5月20日,童童被送到盛京医院骨科门诊时,已出现烫伤后体液丢失的症状,且骨折位移,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医生建议立即手术。

接诊医生回忆,刘某彦听到手术费至少需要一万元后,带着童童离开了。从始至终,童童一言不发,一声不哭,帽子遮住了半张脸,低着头没有直视过医生,“母女之间也没有太多互动”。

就在那天晚上,陈某威的邻居张雯(化名)看到头上戴着帽子、脸上蒙着纱巾、裹得严严实实的童童被妈妈抱上了陈某威的车。之后又听到楼道里有小孩的哭声,张雯猜测是童童看完病回来了。

陈某威租住在抚顺市顺城区某小区已有两三年。小区老旧,楼道里绿色的扶手有些地方掉了漆,墙上黑一块白一块,陈某威家蓝色的铁皮防盗门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小广告。在那个小区租一套一室或两室的居室,需要几百至一千元不等。

2020年元宵节后,刘某彦带着童童住进了陈某威家。在张雯印象里,刘某彦和陈某威同居的时间更早一些,大概在2019年冬,几个月前的夏天,陈某威家里住的还是另一个带着小男孩的女人。

刘某彦是张雯见到的陈某威家中出现过的第三个女人。这三个女人的共同点是,都带着孩子。

5月21日晚间,童童被再次带到医院,这次刘某彦选择让童童住院治疗。

当日的《入院记录》中,童童左臂骨折,头面部、背部、双肩及左臂烫伤,反复发热,最高体温39.6℃。而刘某彦对这一切的解释是“在家中洗澡时因烫伤躲闪后摔伤”。

第二天,医院为童童安排了手术。术前的检验报告显示,童童的血色素非常低,电解质紊乱已达到危值,不适合在如此危重的情况下进行全麻手术,医生建议先转至重症监护室治疗。

“转至重症监护室”遭到了刘某彦的拒绝,直到医生多次强调童童随时有生命危险,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刘某彦才同意。

她哭着求医生,“无论如何不能让她‘走了’。”

5月22日下午,童童姥姥胡娟(化名)接到了女儿刘某彦的电话。刘某彦在电话中说,童童“洗澡烫伤后摔倒”住进了重症监护室,自己没钱支付医药费。胡娟从亲戚家借了五万块钱赶去了医院。

因为疫情期间重症监护室不允许家属探视,胡娟没有见到童童,她只见到了哭着讲述“童童洗澡烫伤后摔倒”的刘某彦。

怀疑

“孩子真的太可怜了,一定是受虐待了”

5月24日,胡娟第一次见到了陈某威。在此之前,胡娟对女儿的这个男朋友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我跟她妈(刘某彦)没有太多沟通,她找了这个男的后让我见面,我没跟他见面。”见面的提议是在2019年末,胡娟拒绝的理由是,她觉得女儿离婚时间太短,去见陈某威就是同意他们交往,胡娟不同意。

但几个月后的2020年2月,胡娟同意了刘某彦将童童带走与陈某威同居。

刘某彦和童童生父佟默(化名)在2018年末协议离婚。双方商定童童由刘某彦照顾,因为姥姥姥爷还可以搭把手,两人离婚后还过了一段“离婚不离家”的生活。

胡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在她的记忆中,因为两家离得不远,那段时间也没少见面。她是后来才知道女儿已经离了婚,至今仍然不知道原因是什么,“我都不知道好好的家庭为啥离婚”。

在多年的相处中,胡娟对佟默这个女婿还是很满意的,觉得他“性格和善,脾气好,好相处”,对孩子耐心细致。佟默和刘某彦家里的亲戚相处得都不错,经常一起吃饭聊天,胡娟还总是夸奖佟默做饭好吃。

刘某彦和佟默交往之初,胡娟是不认可的,觉得佟默太老实,“不知道她咋看上的”。但由于刘某彦之前一个差点谈婚论嫁的男朋友也不被胡娟认可,“我给搅黄了,我嫌他老实”,到了佟默这胡娟不敢干涉太多,“我怕她嫁不出去最后怪我”。

二人婚后经济条件不算好,刘某彦卖床垫,佟默做出租车司机,“两人差不多,都挣不了太多”,有时刘某彦会嫌弃佟默“挣钱少,没本事”。胡娟就用她和老伴的退休金补贴,还腾出了家里另一套原本用来出租的房子给一家三口住。

在重症监护室外的那次短暂见面,胡娟并没有对陈某威有什么特殊的印象,“这小子比较会说”。陈某威跟胡娟说,他很喜欢童童,经常给孩子辅导功课,孩子妈妈嫌童童做作业的速度慢,总是骂她,而他辅导时,童童就能很快学会。胡娟觉得,“他就是摆自己的功劳”。

5月26日,童童去做CT时,得以与家属短暂见面。她看到胡娟,哭着喊“姥姥姥爷”,“她哭,我们也哭”。检查结果出来后,胡娟得知,童童全身多处骨折,大腿里还有一根5厘米长的钢针。

“孩子真的太可怜了,一定是受虐待了。”一位女医生抱着胡娟哭。有医生暗示胡娟报警。但看着女儿一直捂着脸痛哭说童童是“洗澡烫伤后摔倒”,胡娟迟疑了。

她决定先将童童在医院的监护人变更为自己,再找机会向童童问清楚。变更监护人的决定引起了刘某彦的警觉,“但她没钱给孩子治病,不同意也得同意”。

刘某彦在事发前的一年半时间内一直没有工作,和陈某威同居后,主要靠陈某威偶尔做临时工维持生活,“每次能挣一两千块钱,挣多少花多少”。

据抚顺官方公布的信息,陈某威,198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6年刑满释放。刘某彦,1986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

“幸福”

“你是我的小可爱,我是你的保护伞”

更早之前,童童已经身上带伤,但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刘某彦带着童童和陈某威一起生活后,胡娟与刘某彦一直通过电话或视频联系,一周大概两三次。从三月开始,胡娟没能再和童童视频,打电话问刘某彦,每次都是“妈,挺好的,你放心,不用惦记”这一句话。

在胡娟的强烈要求下,终于和童童视频了一次。对面的童童右手打着石膏,跟胡娟说是自己跑楼梯玩不小心摔伤的。胡娟问她,“你开不开心”,童童说,“开心”。

“你说这我还能不相信吗?”十几分钟车程的距离,胡娟始终没有过去看一眼。事实上,直到童童被虐待的事件被媒体大量报道后,胡娟才从爱心人士那里得知陈某威家的具体地址。

对于陈某威这个人,直到现在他们还是一无所知。童童的姥爷说,只知道陈某威曾经在一个工厂里做临时消防或保安工作,“具体哪个工厂不知道,属于社会闲散人员”。

同在三月份,佟默和童童视频过一次。今年年初,佟默去了广州,准备考大货车司机资格证,这才把童童交还给妈妈,据他所知其实是姥姥在带孩子,“后来她妈妈把她接走我都不知道”。

在父女俩唯一一次视频中,佟默发现童童下巴有伤,右手小臂上打着石膏。刘某彦解释说,“跑着上楼时不小心摔伤了”,童童也说是自己玩的时候弄伤的。佟默没有怀疑,“小孩活泼爱玩闹,摔着磕着也是难免的。”

在那之后,佟默没能再和童童视频,刘某彦把他拉黑了。佟默觉得两人已经离婚,“再加上她有新感情,不愿意见我也正常”。但佟默没有听说过陈某威。

四月份的时候,张雯见过陈某威、刘某彦带着童童在楼下玩,“小孩的胳膊打着绷带吊着”。那天童童穿着一件呢子外套,陈某威蹲下身子边给童童整理衣服,边说“你看你,太胖了,我给你拽一拽”。

4月17日,在刘某彦的视频中,她拍下了陈某威开车时的样子,写下了“一路有你 无畏艰险 往后余生 共同前进”的文字,配的音乐是“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4月19日,视频里多了童童,在“相亲相爱”的背景音下,童童和陈某威蹦蹦跳跳的,刘某彦看着一高一矮的两个背影,觉得甜蜜,“感恩有你们,让我的生命如此完美!其实幸福很简单!”

暴力就隐藏在“幸福”的表象下。

童童后来告诉爸爸和姥姥,三月的那次受伤是被陈某威打的,右手小臂骨折,下巴缝了8针。“因为那男的在打她妈妈,她上去拦着,就被一起打了”,佟默叹了口气说,“一个6岁的孩子都知道保护妈妈,为什么一个当妈的却保护不了自己的女儿,为什么都这样了还带孩子继续跟他在一起,还教童童撒谎。”

刘某彦曾经记录了很多与童童相处的画面,但从2019年10月开始,视频里童童几乎不再出现,更多的是她的美颜自拍,后来又多了陈某威的身影。

“你是我的小可爱,我是你的保护伞,我陪你长大,你陪我变老。”那些写在母女一起玩耍、合影视频下的话还在,童童的保护伞却不在了。

默许、纵容、隐瞒,暴力在童童初次受伤却未被察觉的两个月间变本加厉。

在童童断断续续的回忆中,她被迫在妈妈和陈某威吃饭时跪搓衣板,饿到吃猫粮;陈某威用三根5厘米的钢针扎入她大腿根部,其中两根被刘某彦取出;热水器最热的水从头上浇下,然后换成冷水,如此反复三次,陈某威不让她哭;陈某威用钳子掰下了她的牙,强迫她吞进肚子里,还强迫她吞过烟头;她的唇尖被陈某威用打火机烧掉。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童小军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虐童事件具有隐蔽性。由于大部分是在家庭内部发生的,再加上孩子年纪小或者受大人恐吓,可能不会讲出去。此外,社会对儿童受虐待的一些常见特征了解太少,不容易发现或警惕,往往虐童事件被曝光之前,实际虐待行为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分析与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人对父母的家暴行为进行报案的只占2%。

报警

“说了我就死定了, 全家也死定了”

5月28日,童童要做手术取出大腿根部的钢针。去手术室的路上,已经变更为监护人的胡娟终于可以单独和童童相处。

胡娟俯在童童耳旁说,“宝宝,现在只有姥姥一个人了,你可以实话告诉姥姥,这些伤到底怎么弄的?”

“爸爸弄的。”童童口中的“爸爸”是刘某彦让她对陈某威的称呼。

“那你为什么不跟姥姥说呢?”

“因为他告诉我,说了我就死定了,姥姥也死定了,全家也死定了。”

胡娟当即决定报警。陈某威试图阻止,对“孩子住在自己家,自己却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表示不满。没多久,他和刘某彦一起离开了医院。

当晚,胡娟收到了刘某彦发来的威胁信息,“你别逼我,我死了也得出去找几个垫背的”。胡娟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独生女儿说出的话,怀疑是陈某威拿女儿手机发的。

胡娟眼中的女儿从小性子急,做什么事都很利索,对长辈好、对孩子好。刘某彦总是把童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个小公主,功课也都是她辅导,虽然偶尔会因为孩子学得慢骂两句,但胡娟从未见过她对孩子动手。

佟默提起前妻也用了“性子急”来形容,但他也说刘某彦“为人还可以,不是说跟想象中的那种恶魔似的”。

胡娟和佟默不知道陈某威为什么虐待童童,也不知道刘某彦为什么看着亲生女儿被虐待却没有离开这个男人。胡娟首先否定了是因为孩子不听话、学习不好,“她相当懂事”,佟默也说,“童童是幼儿园里最漂亮的小姑娘,功课都是满分”。“他可能就是拿害孩子取乐”,胡娟猜测。

“第一次打童童她就应该离开那男的,还瞒着,还跟他住一起,可能是那男的不让说,或者把她哄好了吧”,对于女儿的真实想法,胡娟一样只能猜测。她希望二人都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5月29日凌晨,陈某威、刘某彦被警方控制。

28日晚上,张雯看到陈某威的红色轿车一直停在楼下,一男一女坐在车里两个多小时,“后来就听到警察来抓人了”。

那个在亲戚、朋友口中“挺好,对孩子也挺好”的刘某彦,在邻居张雯印象里“挺正常,挺有礼貌”的陈某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于9月8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经抚顺市公正司法鉴定所鉴定,童童共计有10项伤情,其中体表烫伤为重伤二级,头部、胸部、骨盆等五处部位一级轻伤,胸部9根肋骨骨折。此外,左股骨、牙齿等三处为二级轻伤,右大腿扎入的三枚钢针为轻微伤。

童小军称,我国现行的法律还没有明确针对虐童的罪名,《刑法》中与虐童相关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但依然是放在针对成年人的框架里。不少专业人士一直在呼吁将“虐待儿童罪”纳入刑法。童小军觉得,应该有针对伤害对象是儿童的法律条文,比如“虐待儿童罪”或“故意伤害儿童罪”,至少针对儿童的行为在量刑标准上要超越针对成年的量刑标准,甚至翻倍。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律师表示,按照《刑法》标准,犯虐待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他同时表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但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还故意虐待伤害未成年人,应当从重处罚。

预防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童童住院18天,经历了多次手术后,于6月9日出院回家。

佟默是6月12日接到的亲戚通知,“孩子被打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离开半年,佟默几乎认不出那个全身都被纱布包着的孩子是他的童童,直到童童叫了一声“爸爸”。童童的两只小手紧紧拽着爸爸的手,一直看着他,不哭,也不说话。

“不管怎么回事,我不能原谅她。”佟默没有说过刘某彦的坏话,但他也反复强调,不能原谅她。

10月30日,抚顺市委宣传部回应央视时称,目前童童的监护人已做出事实变更,由其父亲看护。下一步,抚顺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卫健委将组织医疗专家制订后续治疗和康复方案;妇联持续开展心理疏导服务。

出院后的童童活动范围仅限于床上,骨折和针扎的伤处让她疼得站不起来,“坐着会疼,躺着也会疼,但都已经习惯了。”为预防烫伤疤痕增生,必须穿压力衣,童童也习惯了这种束缚感,只是伤口在长新肉,她总是忍不住伸手去挠。

有时,她会拿起镜子,摸着自己的唇尖——那处被打火机烧过后硬硬的地方,然后收起镜子,一言不发。

原本活泼开朗的童童变得沉默寡言。这些天,家里挤满了前来看望的爱心人士,白天童童会打招呼、会说会笑,晚上人都走了之后,童童就会害怕,“必须开着灯睡,睡梦中还会自己哭醒”。

童童的书桌上叠放着几本一年级的书和一些零散的文具,刘某彦曾给童童辅导过一年级的功课,现在问起“是谁辅导的你功课”,童童只会回答“不知道”。

“不能再提她妈妈,听到这两个字都很抗拒”,姥姥胡娟说。

童小军觉得,儿童的心理创伤几乎不可能完全得到补救。她提到,我国正在建立儿童保护的综合干预机制,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儿童主任”的设置,以及民政部设置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12349”。

早在2014年12月,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指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不仅包括了学校、医院,甚至包括了校外培训机构、宾馆等。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首次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时的“强制报告制度”。

童小军称,2019年已有社区设置了“儿童主任”,充分了解相关家庭的基本信息,以便据此评估孩子在家庭中有无可能被伤害,检测家庭的监护有无问题。比如童童案中,其生母工作不稳定,离异后和男朋友一起居住,“从家庭结构到监护人特征,都会被认为童童是特别有风险的”。

建立这样的干预机制首先能够预防虐童事件的发生,其次,可以在事后及时干预,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如果涉及犯罪,还需要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

童小军表示,目前,我国儿童保护机制的理论框架已经搭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更顺利、更有效落实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儿童保护机制的设置需要全民动员。

今年秋天,童童原本可以上小学一年级。她原本可以做很多事,跳芭蕾舞,站在舞台中央做领舞;学游泳,再获得一张奖状;骑在爸爸的脖子上玩遍抚顺大大小小的游乐园,继续做家里的小公主。她原本可以有一个和其他孩子一样幸福快乐的童年。

而现在,等待童童的是骨折后的复健,重新学会走路;可能不只一次的,烫伤后瘢痕的切除及植皮手术;成年后才能进行的植发手术;以及漫长的心理辅导和重建。

童童现在经常在“过家家”的游戏中扮演医生,“医生救过我,长大了我想做医生”。

“我会治好你的。”童童对躺在蓝色玩具床上的娃娃说。

央视热评:让“不配为父母”者“不得为父母”

无论如何,对于明显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有关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及时考虑监护权的转移。特别是当受害者还是年幼的孩子,完全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的时候。

抚顺市回应6岁女童受虐案:监护人已变更为其生父 将加快案件审理↓↓

热水浇头、钳子拔牙、打火机烧嘴、钢针扎腿……这些骇人听闻的虐待行为,竟然都发生在一个6岁小女孩身上。更令人震惊的是,做出这些恶行的,竟是女孩的亲生母亲及其男友。这是怎样的人间惨剧?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出这种泯灭人性的事?

事件曝光后,网上一片义愤填膺。目前,这名受虐女童的监护人已变更为父亲。检察机关已以陈某威(受害女童母亲男友)、刘某彦(受害女童母亲)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事发地抚顺市对此回应称,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这一表态,可以说呼应了大众的一致心声。人们心疼女孩,是出于最基本的同理心;人们痛恨虐童者,是出于最朴素的正义感。这些骇人听闻的行为,超出了基本的人伦情理。普通人对陌生人尚不会如此狠毒,何况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依法从重从快严惩虐童者,符合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也是对虐待行为应有的惩罚。但是,此时此刻,无论施暴者受到怎样的惩罚,对于这个6岁女孩来说,伤害都已经造成。身体上的伤口,或许还能慢慢痊愈;心灵上的创伤,却可能一辈子都难以愈合。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接女童回家时,姥姥发现她胳膊上缠着纱布,孩子因此前受到虐待者威胁,回答说是自己摔的,之后发生更严重的后果。能不能在虐待孩子的行为刚刚萌芽时就发现并进行干预?能不能在孩子还没受到严重伤害时,就及时转移监护权,让孩子逃离悲剧?大家或许还记得,今年4月,黑龙江发生过一起4岁女童被虐打进ICU案,亲生父亲纵容女友虐打女儿,同样是孩子被打得生命垂危。这样的父母,有再多的理由也无法为其开脱,可以说活生生地诠释了什么叫“不配为父母”。

在抚顺6岁女童被虐案曝光后,有心理专家分析,其母亲男友可能为反社会人格,这样的人情感极度冷漠,很容易犯罪,而母亲则因为分离焦虑等因素,处处维护男友。到底是不是事实,有待专业人士的诊断。但至少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孩子母亲及其男友,已经不适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不但不能正常抚养、教育孩子,还亲手伤害孩子。

对于这种“不合格”父母,怎么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2014年,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7种情形,都可被剥夺监护权。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真正被剥夺监护权的案例少之又少。这一方面是出于法律的谦抑原则,司法机关倾向于慎重行使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权力。另一方面,剥夺当前监护人监护资格之后呢?在抚顺6岁女童案中,尚有爸爸、外婆等亲人在,可以妥善照顾孩子。但在一些案例中,孩子没有合适的近亲属行使监护权,其去向就显得颇为尴尬。

但是,无论如何,对于明显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有关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及时考虑监护权的转移。特别是当受害者还是年幼的孩子,完全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的时候。前述《意见》还明确,4类主体可以申请撤销监护权,包括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那么,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机构有没有及时关注到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异常状况?能不能及时站出来干预虐待行为?适时申请撤销有虐待行为的父母的监护权,既是对孩子的人身保护,也是对恶行的警告。在监护权撤销后一年内,原监护人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申请恢复监护权。因此,是时候切实行使剥夺监护权的法律条款了。让“不配为父母”者“不得为父母”,才能及时阻止下一个虐童惨剧,给孩子一个安全的家!

来源:新京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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