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同学骗去KTV陪酒,谁知竟被多人侵犯?父亲曾发文控诉嫌疑人
知讯
2019年11月16日,湖南祁东某女学生的父亲周某婕在网上发帖求助,反映自己的女儿被同学骗到KTV后遭到多人强奸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8月25日,湖南祁东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判处二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18日,湖南祁东的周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一位父亲的血泪控诉》的文章,悲痛欲绝地透露,他的女儿在九天的时间里,被同学骗去KTV陪酒伴唱,被多名男子强奸。他特别提到,在奸污自己女儿的一伙人中,还有两名公职人员,参与强奸的邹忠是祁东县人社局局长,王文是祁东县太和堂农商银行行长。
周氏夫妇表示,女儿在遭受多人强奸变故后,身心遭受巨大打击,受伤严重,曾在湖南长沙某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创伤后精神障碍。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出院。
周先生说,他报案后,公安局已经抓到了大部分嫌疑人,但在提请逮捕的过程中,祁东县检察院却以女儿年龄存疑,案件犯罪事实不清为由,没有批捕几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对于这一点,周先生夫妇质疑说,明明强奸的事实确定无疑,却不去调查嫌犯,而是围绕女儿的出生年月反复调查,令人费解。
未成年人少女,与多人发生性关系,涉事公职人员…案件的曝光触动了舆论的痛点。短短的几天,从朋友圈、微博到各大新闻客户端,都引起了无数人对此案的关注。
2019年11月19日,针对周先生在网上反映其女儿被骗并遭受重大伤害的情况,湖南祁东县公安局和祁东县检察院立即作出回应。
经过前期的侦查和补充侦查,经检察机关批准,王文、邹忠、刘志翔、蒋华兵、王钢明、丁磊等6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文是祁东农商行太和堂支行员工,邹忠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
2019年11月23日,祁东县官方通报称,目前涉案7人已被批捕,县纪委监委也已启动问责程序,严查党员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如果有人充当了保护伞,一定也要翻案”。
至2020年8月25日,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多名被告人被判处2至15年不等的刑罚。王文、丁磊、邹忠分别被判处15年、10年、8年的刑罚。
法庭审理中查明,经被告人张某某、周某某(二人均为未成年,系被害女生)和被告人丁磊等人介绍,被告人王文、邹忠、蒋华兵、刘志翔、王钢仍分别对周某某等人实施奸淫,明知其未满十四岁。
另外,丁磊还犯有奸淫幼女罪,王文也犯有奸淫幼女罪,强奸他人。
自此,当地官方公布了案情,与先前受害女孩父亲所作的“控诉”,大致情节基本一致。具体的犯罪细节,如本案中强奸嫌疑人的人数,目前还无法确定;受害人的年龄争议,官方也没有给出权威答复。但是根据现有的报道,女生周某婕遭受伤害是事实,也确实有公职人员涉嫌犯罪。
通知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祁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展开调查,除了将直接违法者绳之以法外,还要彻查在前期处置过程中,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这类涉及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湖南祁东多人奸淫幼女案并非首例。
类似在湖南,2006年发生的引起全国关注的唐慧案,就牵涉未成年人和强迫卖淫问题;2019年5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安徽省池州市侦办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出现了强迫未成年卖淫的情况:徐某某等人以交“女朋友”的方式,控制一批未成年少女去KTV“坐台”,并通过强迫未成年少女“下台”等方式获取钱财。
同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警告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不能止于个案的公正处理,更不能将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的幕后黑手与灰色产业链混为一谈。
目前适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窗口,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本应是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在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已“黑手”伸向未成年人之时,这并不能成为对地方治乱治乱的一个现实警示。
让小羊学会保护自己远不如消灭狼更有效更能保护小羊。只有把那些瞄准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及土壤彻底净化,才能有望真正斩断伸向孩子的罪恶之手,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