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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相亲对象在车里发生关系,分手后称被强暴,男子: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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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人们讲究“门当户对”,结婚的仪式感也特别足。而现在,随着思想观念的开放,自由恋爱才是社会的主旋律。许多年轻情侣不顾家里的反对进行闪婚,还有一些人相识几天就步入婚姻的殿堂。不得不说,现在人们的婚姻恋爱观很随意。除去自由恋爱结婚外,相亲慢慢的开始成为人们结婚的一大媒介。

相亲这种方式相对于自由恋爱来说,更看重的是双方的家庭条件。而自由恋爱则最主要的是双方在一起是否舒服合适。两者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欠缺。拿相亲来说,由于相亲大多是熟人介绍,对双方的家庭条件了解的很清楚,大多都是门当户对。而相亲欠缺的就是双方的彼此了解,如果结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那对于彼此都是一种煎熬。

在相亲过程中,由于两人完全是陌生人,之前没有过多的了解,这就导致如果遇人不淑的话,会出现很多问题。最近,杭州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女子称自己被相亲的对象强暴了。接到报警电话后,杭州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得知,这名报警女子(李女士)有过一次婚姻生活,不过因为一些琐事离婚了。之后李女士一直一个人生活,前几天李女士的父母介绍了一个男子(李某)给她认识,让两人试着交往一下。李女士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拗不过父母的催促。两人见面吃了一顿饭,之后留了联系方式。事发当天,李某约李女士出来,两人坐在车里聊天,在此期间,李某对李女士表明了心意,并且一直献殷勤。

可能是在封闭的空间里容易发生感情,李女士推脱不开李某的攻势,于是半推半就的发生了关系。之后李女士被告知两人不合适,理由是属相犯冲,并且李某还嫌李女士离过婚。

愤怒不已的李女士选择了报警,称自己被强暴了。警方联系到李某了解情况,李某声称两人是自愿发生的关系,并不存在强迫行为。由于李女士是在被告知不合适后才选择的报警,并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被强迫,所以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来源: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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