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姑娘和男子多次同房后当场身亡,父母收25万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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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曾某强和女子徐丽(化名)相约喝酒,徐丽醉酒后被曾某强带去酒店,随后两人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当日早上徐丽泡澡时昏迷。而曾某强发现此事后,担心有损两人名声,没有立即送徐丽就医,而是通过打电话咨询医生朋友等方式延误时间,最终造成徐丽死亡。近日,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由广东恩平市法院依法公开:曾某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

1980年初出生的男子曾某强是广东恩平市人。2019年12月24日晚上,曾某强和女子徐丽相约喝酒。
这场酒局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2点,徐丽已经喝醉,曾某强驾车拉着她到当地一家酒店,两人入住房间。随后二人在该房间发生性关系两次,完后二人到浴室沐浴。早上7时32分许,曾某强离开房间到楼下停车处取打火机、挪车,而徐丽则继续在房间内浴缸泡澡。
十分钟后,曾某强返回房间,他敲门徐丽一直没开,于是曾某强在8点半左右去酒店大堂又取了一张门卡,开门后发现徐丽已经昏迷在浴缸内,神志不清,呼吸困难,而且地上有呕吐物。
曾某强立即把徐丽抱到床上掐人中,但没有任何反映。于是他给自己医生朋友打电话询问怎么办,朋友让其立即拨打120。但曾某强怕此事传扬出去有损二人名声,并未送医或者拨打120,仅对徐丽采取掐人中和心肺复苏等简单的急救措施。
直到上午9点16分,曾某强又联系徐丽的朋友唐锦(化名)来帮忙,唐静9点50分赶到酒店时,徐丽已经奄奄一息。此时曾某强已经拖延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在唐锦的要求下才拨打了120。10时12分120医护人员赶到时,徐丽已经死亡。经鉴定,徐丽系胃内容物反流误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
案发后曾某强被警方带走。其家属赔偿了徐丽亲属25万元,获得谅解。广东恩平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曾某强无视国家法律,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沸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