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和男网友相约见面 遭三人轮流侵犯!三名施暴者均为“00后”
贵州册亨县的杨某族、潘某木、杨某等三名“00后”年轻人,通过某短视频APP结识女孩小慧,将她约出后带去宾馆,三人轮流侵犯了小慧。最终这三名恶少都因强奸罪被判刑。2021年12月,从黔西南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文书中,还原了此案细节。
杨某族、潘某木、杨某三人都是00后,家住贵州黔西南州册亨县。
杨某族通过某短视频APP与女孩小慧相约玩耍,后杨某族与潘某木、杨某驾驶摩托车前往册亨县高洛新区接小慧,并将小慧带至册亨县某宾馆503号房间。
期间,杨某族、潘某木、杨某外出买啤酒、烧烤到宾馆,并共同商量奸淫小慧。三人回到宾馆与小慧一同吃完烧烤后,小慧提出回高洛新区并走出宾馆打出租车,杨某族以驾驶摩托车送小慧回高洛为由,将小慧骗回宾馆503号房间。
随后杨某族、潘某木将小慧推倒在床上,按压小慧,小慧反抗、挣扎、呼救,杨某族遂对小慧殴打、捂嘴。杨某帮忙按住小慧的手、并把电视声音开大、外出看人以避免被人发现,杨某族、潘某木先后轮流奸淫小慧。事后,杨某、杨某族先后离开宾馆,杨某族打电话给潘某木称带小慧外出发生性关系,因小慧求情,潘某木便将小慧送回高洛新区其住处。
当日,小慧报警。册亨县公安局民警将杨某族、潘某木、杨某抓获。2020年6月27日,杨某的家属支付小慧赔偿金10000元,取得小慧的谅解。
册亨县法院一审认为,杨某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判处潘某木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
杨某族、潘某木不服上诉。杨某族认为,自己是受小慧邀约并非主动找小慧,并未对其亲吻和捂嘴,是潘某木提供资金和身份证开房,并未与潘某木就强奸行为进行事先沟通和商量,量刑过重。且自己年幼无知,酒后冲动犯错,希望从宽处理。
黔西南州法院二审认为,杨某族、潘某木、杨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杨某族、潘某木和杨某通过少数民族语言传输要对被害人实施强奸的合意,并共同对被害人进行压手、脱衣物等行为后,杨某族、潘某木分别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近日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