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小伙入住酒店,竟买到过期避孕套?酒店:愿意赔偿
“酒店提供过期避孕套,我用了。可气的是,酒店说我是在垃圾桶故意捡的。”
近日,17岁的小徐反映:3月25日在湖南常德一家酒店开房,花15元在该店买了一盒避孕套,使用后发现过期,“我要求1000元赔偿及支付去医院体检的费用,酒店却一直推卸责任。”
26日下午,晨意帮忙记者就此事致电涉事的丰源酒店,其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会定期清查房间内过期物品,统一扔到酒店门口的垃圾桶。小徐发现产品过期,并未第一时间通知去房间查看,所以开始质疑他是从垃圾桶捡的。当然,他说的也合理,不排除工作人员排查时出现纰漏。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愿意给予赔偿解决此事。”
小徐回忆,他于3月25日在湖南常德桃源县漆河镇丰源酒店入住,在该店购买了一盒避孕套,使用后发现该避孕套已过期,于是把此事投诉到漆河市场监督管理所。3月份投诉至今,商家都未主动联系他。小徐说:“我打了很多次电话过去要他们老板找我,两个月了,他们一直说老板不在。”
晨意帮忙记者查看小徐提供的酒店结账单注意到,他于3月25日18时05分入住该酒店标间,26日10时58分办理退房手续;另外有照片显示,该避孕产品标价15元,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失效日期为2022年1月。
小徐介绍,5月25日晚接到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他投诉第二天,市监部门就已经上门调查,未在酒店房间找到过期避孕套,故认为其使用的那盒过期避孕套是在垃圾桶里捡到的。
小徐对该说法很气愤:“就算是在垃圾桶捡到的,这盒安全套2022年1月就到期了,我3月25日开的房,怎么能捡到1月就到期的避孕套?那是不是说明1月到3月之间酒店没有打扫卫生?”
小徐称,他是第一次入住该酒店,根本不知道酒店提供了哪些品牌的避孕套,工作人员质疑的从垃圾桶里捡到避孕套或提前准备避孕套等说法都不成立。“我要求1000元赔偿及支付去医院体检的费用,酒店却一直推卸责任。”
2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涉事的丰源酒店,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之所以会提出质疑,是因为他发现产品过期时,并未第一时间通知工作人员去房间查看,而是在前台打印出产品明细后退房,向市监部门举报此事。工作人员会定期清查房间内过期物品,统一扔到酒店门口的垃圾桶内,所以我们才提出质疑。但他说的也很合理,不排除我们工作人员在排查时出现漏掉的情况,我们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愿意给予赔偿解决此事。”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故意销售过期产品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商家并非故意,双方可协商解决。
未满18周岁人员在酒店开房,酒店是否涉嫌违法?刘明律师说,年满16岁,且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后,酒店可以开房,不违法。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