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未成年女性保护防线——两起危害未成年女性犯罪审判纪实

新浪新闻
KTV组织25名少女从事有偿陪侍702次,非法获利45万余元;五名无业女青年将少女带至不同酒店,采取逼劝、打、拍摄裸照、照看等手段强迫卖淫……红安县人民法院高扬司法利剑,依法惩处上述两起案件的10名犯罪分子,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守护法治的朗朗晴空。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发出规范行业监管的司法建议,筑牢未成年女性保护防线。群众纷纷拍手称快,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伸向未成年女性的黑手。一切向钱看,是犯罪分子置道德底线于不顾,将犯罪黑手伸向未成年女性的驱动力。2020年9月起,原籍某市的王某某来红安县经营“凤凰一號KTV”店,聘请店长、营销部经理、营销部领班、营销部经理助理,负责招募女性有偿陪侍人员,管理店内日常事务。为招揽客人增加收益,该店通过熟人介绍、58同城发放招聘广告、公司门口张贴招聘广告、PS身份证等方式,先后组织王某某、梁某某等25名少女,从事有偿陪酒、陪唱等活动。为抱稳这颗“摇钱树”,管理人员向涉世未深的少女们大肆灌输“没钱是可耻的”等“工作理念”,制定了勾引客人的“二十主动”等“工作制度”。一旦有人稍有不从,就采取罚款或停班的方式进行惩罚,致使陪侍少女长期喝酒、熬夜,严重损害了身心健康。2022年7月6日,红安县公安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四个月并在前门贴了封条。但该店管理人员不到两天,就偷偷从后门进出,继续营业。经湖北金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鉴定,自2022年3月至同年7月,红安县凤凰一號KTV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共计 702次,非法所得459296元。
罪恶起始于贪婪,与黑暗如影随形。女青年王甲为了赚取介绍费,托吴某找到尚未成年的陈某某,带到红安从事卖淫活动。2022年6月26日15时起,被告人王甲、韩某某、李某某、王乙、罗某某、张某某(另案处理),将陈某某带至酒店,逼劝其卖淫。因陈某某不愿就范,吴某在王甲的指使下用手殴打了陈某某,并与王乙强迫陈某某脱光衣服,由吴某对陈某某拍摄裸照,用手机传送给王甲。
在陈某某脱衣服的过程中,罗某某催促陈某某快点脱衣服。韩某某、李某某见陈某某不愿卖淫,劝说王甲放走陈某某,未得到王甲的同意。直至次日8时许,陈某某趁看管人员熟睡之机逃走,被告人罗某某于同年9月20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弘扬社会正气的判决。两起案件民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牵动着26名受害未成年人家庭的幸福。法槌起落间,红安法院义无反顾弘扬着公平正义。两起案件的法官们,为了把案子吃深吃透,以夙夜在公的敬业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班加点认真审阅案卷,抽丝剥茧厘清案件信息,确保审理思路清晰,庭审高质高效进行。面对被害人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和深受打击、情绪激动的被害人亲属,主审法官不厌其烦地开展心理疏导,打消她们的思想顾虑,鼓励她们重燃勇气,用勤奋学习投入新的生活。经过释法明理,组织未成年女性陪侍的王某伟等五被告人,退缴了非法获利款90万元。强迫卖淫的王甲等四被告人对陈某某进行了合理补偿,取得了陈某某谅解。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对每一起事实认定,都反复核实;对每一个量刑,都反复考量。最后,依法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分别判处王某伟等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判决王甲等五被告人犯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一千元。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使未成年人面临人身被侵害的现实风险,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教育秩序,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理应罚当其罪”,裁判文书中,主审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探至治理源头的建议。两起案件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权益,有损未成年女性的身心健康,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教育秩序,给教育事业带来隐患,给文化和旅游行业造成恶劣影响。红安法院积极延伸刑事审判职能,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两部门加强对被管理对象的日常监管,制订相关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两职能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县文化和旅游局在KTV“凤凰一號”入口处悬挂未成人禁入标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警告并给予行政处罚。执法大队对全县30余家KTV进行突击检查,责令存在问题的KTV当场整改。两个月后,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行业面貌焕然一新。县教育局对所有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深化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此外,还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完善法治副校长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
青少年者,国之魂也。“校园环境更安全,我们放心多了”,荼毒未成年女性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严惩,社会更加安定有序,令每一位红安人欢欣鼓舞。就是这一次次判决、一份份司法建议,汇聚成刺破迷雾的光芒,点亮万家灯火辉煌。
来源: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