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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名誉权纠纷案胜诉:案情梳理与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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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号,北京法院官网发布了李小璐与李鹏飞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最终判决李小璐胜诉,获赔5万元,被告侵犯李小璐名誉权。经过法院依法审理,法院认定被告提及的“万人睡”、“万人玩”、“女炮王”、“KTV叫男魔”等内容都没有事实证据支持,使读者产生原告行为不道德、品德低下的印象,认定被告发布的内容构成对原告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李小璐方面索赔20万经济损失赔偿,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维权成本5千。

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决如下:第一,被告连续7天置顶道歉声明,向李小璐赔礼道歉。第二,被告赔偿李小璐5万元精神抚慰金。第三,驳回李小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不服本判决,可在15日内递交上诉状,上诉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由其代理的演员李小璐名誉权系列案件陆续获得胜诉。新浪娱乐就此事采访了星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晓磊律师。据悉,自今年初,事务所就已受李小璐方委托,就种种针对于她的网络诽谤、侮辱言论展开取证及诉讼工作。目前,在已启动诉讼的20余起名誉权案件中,共有5起案件下发判决,最新一起胜诉案件于昨日(9月27日)宣判,5例已下发判决案件均以李小璐方胜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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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虽相关案件陆续得到公正审判,但恶劣言论对李小璐造成的心理伤害极大。朱律师在接受采访中也再三呼吁,希望各方能协力抵制、打击网络暴力。

事件概述:

年初,李小璐陷入网络风波。之后,接连有不少营销号、自媒体等发布多篇博文,涉及称李小璐“男女关系混乱”“婚内出轨”“与***有染”“***视频流出”等不堪内容,并得到了广泛转载传播,引发舆论热议。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今日发布案件播报称,多名网友发布涉嫌侮辱、诽谤李小璐的多篇博文,且被频繁转载,对李小璐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受李小璐的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将多名网友起诉至法院。

负责李小璐名誉维权系列案件的朱晓磊律师在接受新浪娱乐独家采访时表示,自今年1月份开始,星权律所便已就多起涉嫌严重诽谤、侮辱李小璐的案件展开了取证和诉讼工作,追究网络谣言发布者的法律责任。目前,星权律所代理李小璐启动的名誉维权案件已逾20例,其中主要的诉求有三:第一,要求相关主体停止侵权,删除侵犯李小璐名誉权的相关内容;第二,要求相关主体公开向李小璐赔礼道歉;第三,要求相关主体依法向李小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截至9月28日,李小璐名誉权系列案件已有5例案件胜诉,5名被告被判赔偿李小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336000元。2018年5月25日,第一起案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胜诉。被告胡佳兵因在网上转载了涉嫌侮辱、诽谤李小璐的博文,被法院认定构成了对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被要求向李小璐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0000元。最新一则判决发生在9月27日,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马敬辉构成对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要求其在网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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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朱律师回忆,在跟进李小璐名誉权系列案件过程中,最让他震惊的是散布谣言的“加V”用户中,不乏高学历研究生,亦有残疾人,出于蹭热度亦或利益驱使,引发如此网络暴力产生,令人愕然。

他亦指出,虽然星权律所针对诽谤言论取证、起诉及时,但由于首次起诉的对象并非网络用户,而须首先起诉网络平台,要求其披露涉嫌侵权方的身份信息,进而再追加侵权用户进入诉讼,耗时相对较长,这也是缘何多起案件迟迟未有结果的原因。

朱律师透露,除了已经审判终结的5起案件。其余案件目前均已起诉到法院,目前处于法院责令网络平台披露相关侵权用户身份信息阶段。律师表示:当他们的身份信息披露出来,我们会第一时间将被披露的主体追加为被告,追究其涉嫌侮辱诽谤李小璐,侵犯李小璐名誉权网络用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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