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一女司机开车撞向防护栏!交警一查发现…
新浪新闻
过完元宵节
春节在大家的心里也就真正落下了帷幕
整个春节期间
为了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
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全员在岗在位
为大家的出行保驾护航
同时也通过各方渠道大力宣传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尽管如此,但仍有人
“顶风作案”、知法犯法
以至于造成了因自己一时的贪杯
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惨状
接下来
蜀黍将分两天对相关事故案例
进行曝光
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论何时都要铭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案例一
2月21日凌晨1时50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号牌为新BS6333的灰色小型普通客车,经过乌伊路鑫凤祥酒店路段时,与道路中间的防护栏相撞,致车辆受损,造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警情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造成该事故的原因系驾驶员王某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所致。随后民警立即对该驾驶员王某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5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俐作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月12日早晨08时50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号牌为新AH1J02号灰色小型普通客车在世纪大道与石河子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且车主疑似酒驾。
达到现场后,民警发现地上散落着零碎的部件。进一步勘察现场情况发现,该驾驶员将车开进了绿化带,且与路沿石发生了碰撞,导致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造成一起交通事故,同时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
随后民警对该驾驶员阿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阿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2月14日晚上22时10分,李某荣驾驶号牌为新BT0042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昌吉市石河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环宇新天地公交车站前路段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叶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造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两车均受损,李某荣受伤。
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国存在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62mg/100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国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李某国已被刑事拘留。
各位
美酒虽好,但别贪杯啊
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以上三个案例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蜀黍希望大家都能够
快乐出行,平安相伴!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