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发生一严重车祸,一行人不幸被撞身亡!
新浪新闻
假如你开车把人给撞了
你的选择是什么?
是立刻逃走,还是报警原地等待交警处置?
但是有些人心存侥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但你真以为可以逃脱蜀黍的法眼吗
近日,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
2021年2月4日19时许,在彭泽县芙蓉墩镇芙蓉村四组路段,方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途径事发地点时碰撞行人蒋某,造成蒋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方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2021年2月4日19时45分许,我大队值班室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彭泽县芙蓉墩镇芙蓉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我大队值班人员赶往现场后立即展开侦查并同时将该情况汇报至大队及县局联勤中心,大队立即成立破案小组,迅速投入到事故的调查侦破工作中。
当晚22时许,通过民警细致的走访附近居民,勘察现场,基本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及来车轨迹,且已确定车辆号牌为赣GF5***的小型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22时50分许,一位杨某来到彭泽县公安局芙蓉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赣GF5***号小型轿车是其驾驶。
但因杨某并非赣GF5***号小型轿车的车主,且在询问杨某时其闪烁其词,无法准确描述事发地点、时间以及事故细节,再加上车主方某无法联系,经中队内部讨论研究,凭借着多年丰富的现场勘查经验和警察职业的敏感性,民警断定真凶应该另有其人,认为杨某极有可能是在为方某顶罪。
23时许,在事发地点旁居民楼下找到赣GF5***号小型轿车,经比对该车右前大灯及右侧后视镜和现场残留物,可以确定赣GF5***号小型轿车即是肇事车辆。
2月5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方某在公安机关的高压之下,前往芙蓉派出所投案自首。18时许,经事故中队民辅警连续23小时的艰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去伪存真,“0204”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刑事拘留,杨某涉嫌包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肇事逃逸方某
顶包者杨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警迅速侦破
逃逸人员快速被抓捕
交通逃逸重裁没商量
所以说
下次你还逃不逃???
交警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是交通肇事逃逸者,还是冒名顶替者,最终都不能逃避法律的惩处和道德的遣责。但愿人们从中吸取教训,让这种“闹剧”不再发生!
来源:彭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