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哈尔滨洗浴KTV等全面恢复!

新浪新闻
3月11日省内最新疫情通报
2021年3月10日0-24时,黑龙江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请继续保持良好防疫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面恢复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和活动
市指挥部决定,自 3 月 12 日零时起,经营证照齐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剧院、洗浴等公共场所,足疗、酒吧、球馆、健身房、按摩院等休闲健身场所以及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室内儿童娱乐项目等可有序恢复营业。经审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演出、赛事、集会、庆典等活动可有序恢复开展。宗教场所恢复对外开放,集体宗教活动可按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恢复举办。婚事和丧事从简举办。
一、严格开复工评估
对申请复工复业的经营单位,由各区县(市)负责,依据行业复工经营评估标准(详见哈疫指办发〔2020〕77 号和哈疫指办发〔2020〕102 号附件)和各行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对恢复经营场所进行严格评估,并逐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人,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立行立改,否则暂缓复业。
二、压实四方责任
各区县(市)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复工复产复业工作,督促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导各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落实 “ 人物同查 ”“ 人物共防 ”“ 应检尽检 ” 等全方位防控措施。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防控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在日常经营和活动举办过程中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或擅自降低防控标准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暂停营业或终止活动。
各经营主体和活动举办者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指导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好备足疫情防护用品,落实落细 “ 防疫三宝 ”、通风消毒、预约限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恢复开放营业前,要对经营和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各从业人员要切实承担起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外出和接触,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健康状况监测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
麻将馆、歌厅、舞厅、游戏厅、网吧、影剧院、洗浴、小旅店等公共场所 , 足疗、球馆、健身房、按摩院等休闲健身场所 , 以及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室内儿童娱乐项目、各宗教场所在恢复开放营业前,要对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后勤服务人员,下同)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可采用 10 合 1 混采检测),间隔 7 天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第一次、第二次检测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其后每 15 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经营主体承担。
各区县(市)要将上述场所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纳入优先范围,做到应接尽接、尽快接种。
四、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督导落实
各区县(市)、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落细 “ 九早 ” 措施,持续加大专业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指导各经营主体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排查漏洞、补齐短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坚决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创造健康、安全、美好的生活家园,做出每一个人的努力和贡献。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10 日
哈尔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通知
为妥善做好哈市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住建局10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就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域确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物业服务人选聘及合同签订、原物业服务人退出及交接、物业承接查验等运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就突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发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探索试点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并要求2020年实施改造尚未竣工的老旧小区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落实物业服务主体及完成合同签订工作,2021年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落实物业服务主体及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做到实施改造与管理服务的有序衔接、顺利过渡。
4月1日起黑龙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60元;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
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450元。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元;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4元;
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3元。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本次调整后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哈市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流程
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
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事宜
一、全国联网直接结算相关事宜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群: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④异地转诊人员:因哈市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经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
2、备案期限:
(1)①②③类人员异地备案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6个月后方可取消或变更,参保人需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或特殊药品门诊治疗等,须及时办理所需待遇的信息备案(此门诊信息备案城市须与异地信息备案城市一致)。(2)④类人员转诊时限为6个月。
(二)、申办流程
信息备案:申请人群中①②③类人员需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官网办理,详见下面流程图;④类人员需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管理
1、申请人群中①②③类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将定期转入本人已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哈尔滨银行Ⅰ类借记卡中。
2、上述人员可持已完成鉴权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国家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官方查询网址-国家医保局),并直接结算,不再需要返回我市进行报销。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二、医保中心零星报销相关事宜
异地就医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患者垫付,治疗终结后,携带相关要件到哈尔滨市民大厦医保窗口办理报销,医疗费用结算(含范围、比例、限价等)按本市相关规定(参照哈市“三大目录”)执行。
(一)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信息备案人员医疗费用在所选统筹区的未能直接结算的相关事宜
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携带要件:1、社保卡(银行功能处于激活有效状态)。2、医疗费用票据。3、费用明细。4、诊断书。
(二)、异地急诊医疗费用相关事宜
若不在全国联网结算范围内的,确属急诊抢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后,需携带要件:1、社保卡(银行功能处于激活有效状态)。2、医疗费用票据。3、费用明细。4、完整的住院病历。
(三)、异地自主就医相关事宜
在异地发生、未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且不符合急诊住院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哈医保规〔201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所需要件同“异地急诊”相关要件。
(四)、长期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特殊药品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相关事宜
1、信息备案流程
特殊疾病门诊和特殊药品门诊: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官网办理,详见下面流程图,先自行下载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并准备相关要件在网站上进行信息备案。(器官移植术后除上述要件外还需提供盖医院专用章的完整住院病历,窗口办理)。
2、待遇管理
医疗费用报销携带材料:
(1)社保卡(银行功能处于激活有效状态)。
(2)医疗费用票据。
(3)费用明细。
(4)特殊疾病门诊中血液透析门诊治疗患者,还需携带血液透析治疗记录单。
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患者:应提供异地定点城市医疗机构或药店开具待遇时效内当季度的发票和明细,须加盖专用章。
※零星报销注意事项:
1、参保人提供的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材料均需加盖清晰的专用章。
2、在核算费用过程中,如有必要,将会联系您进一步提供完整住院病历等材料。
3、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还需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经办地址:哈尔滨市民大厦C区1楼窗口,现场审核材料,按照哈市相关规定办理。
三、其他事宜
1、申请人群中①②③类人员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社会保障卡在哈尔滨市将暂停使用。
2、参保人在异地备案信息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方可持卡入院治疗。
3、如医保政策调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4、参保人如需查询卡鉴权功能或相关政策咨询请拨打社会保障热线0451-12333或关注“哈尔滨医保”(hrbybzx)微信公众号。
哈尔滨全链条治理冥纸冥币产销烧
2021年清明节期间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市各有关部门将把切断源头作为依法治理冥纸冥币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打生产源头、严查运输渠道、严罚销售环节、严控末端焚烧。
哈市坚持源头治理,对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的企业从严处罚,对小造纸厂、小作坊、黑加工点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查处各类集贸市场、商超、殡葬用品商店、农(食)杂店等批发、零售经营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对店外摆卖和占道经营销售冥纸冥币依法没收和取缔。
哈市严格禁止焚烧行为。加强末端管控,强化夜间销售和焚烧冥纸冥币等违法行为管控,对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实施定点监守,强化执法,及时阻止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松北左岸大街打通到中源大道
松北市民提问:新区运动中心这的左岸大街打通到中源大道什么时候能动工,另外龙川路新区公园附近的断头路什么时候能动工?松北区住建局回复:左岸大街打通到中源大道视征收征拆情况适时启动;龙川路打通工程今年启动前期和土地工作。

哈市中小学11日起可陆续开学
3月11日(周四)起,全市高中(中职)非毕业年级、初中、小学、幼儿园经各区县(市)教育部门联合卫健、市场等相关部门核验合格后,有序开学、开园。同时,各地、各类学校要做好延迟开学和线上、线下教学两手准备。
校外培训机构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项整治要求,以市防疫指挥部第22号公告解除时间为准,经属地教育部门联合卫健、市场等相关部门核验合格后,不早于3月11日(周四)可有序开展相关培训。
哈尔滨2021年贺岁纪念币兑换时间公布
为便于公众了解黑龙江省 2021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贺岁币)兑换信息,现就黑龙江省 2021 年贺岁币核查、兑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核实期安排
2021年3月17日至18日为预约核实期。
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
公众如代他人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兑换安排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7 日为兑换期
兑换期内,公众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约定的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兑换业务。
公众如代他人领取贺岁币,须持被代领人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且被代领人数不超过 5 人。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2021年3月8日
12日起黑河市至哈尔滨客运班车恢复营运
关于恢复黑河市至其它地市
客运班车营运的公告
自2021年3月12日起,黑河市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庆市、鹤岗市五地市客运班车恢复营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客运企业及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的各项规范。
2。 客运站候车大厅要每日消杀2次、每4小时通风1次;客运车辆要每趟次消毒1次、每4小时通风1次。
3。 乘客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龙江健康码”、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如体温高于37.3摄氏度,要服从客运站工作人员安排,进入留观室观察。
4。 乘客持身份证进行实名购票,鼓励使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购票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黑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
交通运输组
2021年3月10日
绥北高速望奎至绥化方向交通管制
为确保绥大高速K13+027.9跨线桥(CK1+172.8、FK0+347.5匝道桥)钢箱梁安装施工顺利完成及保证施工期间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9条规定,决定对绥北高速公路望奎收费站至绥化西收费站方向路段实行临时封闭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绥北高速公路望奎收费站至绥化西收费站方向路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2021年3月18-19日6:00时至17:30分。
2021年3月28日6:00时至17:30分。
三、交通管制措施:
交通管制期间,管制路段封闭,禁止所有社会车辆通行。
四、绕行路线:
望奎收费站前往绥化、哈尔滨、鹤岗方向入口封闭,途经望奎收费站前往绥化、哈尔滨、鹤岗方向的社会车辆,请绕行S212省道、G203国道前往绥化西收费站上高速或自行决定绕行路线。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规行驶,施工期间给社会车辆通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绥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绥大高速
(S18)项目D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最新!我省高速公路通行状态
3月11日07:00分路况信息:大齐高速K714+925-K781+500公里处,路面坑槽巡查修补,防眩板维修,移动施工,随修随停,临时停靠双向应急车道,请过往司机注意避让。
3月11日06:15分路况信息:大齐高速林甸站出入口解除封闭,恢复正常通行。
3月11日03:35分路况信息:因设备故障,大齐高速林甸收费站出入口封闭,请过往车辆从邻近收费站绕行。
3月11日00:00分汇总路况信息:因养护施工,环城高速去往京哈高速瓦盆窑出口方向匝道封闭、京哈高速瓦盆窑去往群力方向、去往朝阳方向匝道口封闭、京哈高速(长春至哈尔滨方向)K1206+200公里处A匝道(京哈高速去往哈尔滨环城高速西环方向)封闭、新兴站出入口封闭、双城站出口封闭、双城站入口去往长春方向封闭、石家站出入口封闭、京哈高速黑龙江段主线禁止危险品及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限速60公里/小时、哈牡高速阿城南站出入口封闭;因计重设备故障,齐甘高速共和站入口禁止货车通行,省内其他高速公路路况正常。

来源 | 央视新闻、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