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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野生动物园孔雀伤人 两岁幼童头部缝合6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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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二岁幼童小馨(化名)在榆林野生动物园游玩时遭到孔雀攻击,送医后,小馨救头部两处伤共缝合6针。小馨家人称,事发多日,榆林野生动物园只垫付一千元左右的医疗费。目前双方还未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带娃去动物园游玩被飞来孔雀抓伤

3月5日,小馨和家人带着去榆林野生动物园游玩,在孔雀喂养区参观时突生变故。小馨爷爷称,正当他们准备离开时,一只孔雀突然飞到小馨头部用嘴和爪子对孩子的面部进行攻击,他赶紧将孔雀赶走,这时小馨已经满头是血。事发后,工作人员和家人把小馨送往了医院救治,在头部注射了麻药后,医生对小馨额头和耳垂两处伤口进行了六针的缝合治疗。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小馨左侧额部和左侧耳垂挫裂伤,需在局麻醉下行“左侧额部和左侧耳垂挫裂伤清创缝合术”,加压包扎,去除术区敷料后涂抹红霉素眼膏。

“伤口很深肯定会留下疤痕,但由于小馨年龄太小,几年后才能做祛疤手术。”小馨的母亲王女士说,此外缝合时给小馨头部注射的麻药也让她十分担心。

事发后,榆林野生动物园只垫付了一千元左右的医疗费,部分医药费由小馨家人出资。王女士提出让榆林野生动物园一次性支付所有医疗费、后续祛疤手术费和赔偿费,但遭到了拒绝。

“榆林野生动物园负责人让我们先行垫付,然后拿票找他们报销。”王女士称,祛疤手术几年后才能做,万一到时候动物园关闭了或者换了经营者他们该找谁维权?

榆林野生动物园:后续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此,华商报-二三里记者联系到了榆林野生动物园的管理方,榆林市榆阳区博丰动物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伟东,他表示,事发时小馨身边并没有监护人在看护,而且小馨并没有在动物园的安全区进行观赏。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小馨和他爷爷已经越过孔雀喂养区的护栏进入到了喂养区,园区一直有语音和指示牌提示不允许擅自进入喂养区,所以双方都是有责任的。”刘伟东称,事情发生后动物园立即派了工作人员将小馨送医治疗,因为动物园有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后续产生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都可以承担。

对于野生动物园给出的说法,小馨家人并不认可,他们表示游玩时并未看到任何警示标志,动物园管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双方无法沟通到位,他们将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资料显示,榆林野生动物园位于榆阳区古塔镇四里沙,距离榆林城区19公里,总规划面积2300余亩,规划总投资8亿元。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承包的方式,由榆林搏丰动物园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区两级负责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律师:游客和保险公司没有直接的赔付关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动物园未尽到管理职责,比如,对于危险或相对危险的区域,没设置栏杆、及明显的警示牌。

本事件中,如果动物园未在草坪临界线设置栏杆或者告示牌(告示不允许进入草坪),那么动物园就未尽到管理职责,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然,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岁儿童的父亲何先生带孩子在动物园游玩时,如果何先生未尽到注意义务,需承担监护不力的过错责任,从而依法减轻动物园的赔偿责任。如果何先生尽到了注意义务,则不需承担监护不力的过错责任,由动物园承担全部责任。

“保险只是动物园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 ,游客与保险公司并没有直接的赔付关系。”赵良善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何先生可申请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也可诉诸法院解决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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