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江西多名男女卖淫嫖娼被抓,场所查封
卖淫嫖娼违法犯罪
是群众反映最强烈
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丰城公安始终保持
对“涉黄”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出重拳、严打击
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
3月15日晚,丰城市公安局重拳出击、快速行动,成功捣毁一个涉黄窝点,抓获嫌疑人22人。
近期,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在剑南路一家沐足店内有人卖淫嫖娼,通过摸排调查,民警发现这家店表面上是一家沐足店,实际却提供“特殊服务”吸引客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行动当晚,市公安局“黄赌毒”专业打处队、特巡警大队、剑南派出所联合行动,周密部署警力,迅速到达现场,一举捣毁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涉黄窝点,当场抓获22名嫌疑人。目前,犯罪嫌疑人万某、陈某涉嫌组织他人卖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卖淫嫖娼人员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或行政罚款处罚。
法律常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卖淫嫖娼不仅败坏社会风气
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
全力铲除“涉黄”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
欢迎广大群众发现线索积极举报
来源:知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