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和两名同学酒后入住宾馆 遭学弟强行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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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大专院校的女生小慧和同学外出一起唱歌喝酒,到凌晨3点左右三人一起入住一宾馆房间,同睡一床。小慧遭到学弟张东(均系化名)的强行侵犯。但因为小慧反抗,张东放弃了犯罪行为。2021年4月,张东被法院判决犯强奸罪,但鉴于其是在校学生,免予刑事处罚。
2000年出生的张东是四川人,在当地一所大专院校读书。女孩小慧也在该校就读,年级较高。
2020年6月25日晚上10点,小慧和另一名同学一起,邀请学弟张东一起去一家KTV唱歌喝酒。三人直到次日凌晨3点才散场。一起去了当地一家酒店。
张东没有带身份证,无法按登记住宿,三人于是一同入住宾馆一个房间,在房间内唯一的床上入睡,小慧睡在其同学与张东的中间。
半夜时分,张东在床上强行亲吻小慧、对小慧实施猥亵行为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小慧反抗,张东便放弃了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小慧报警。2020年7月1日,张东在其老师的陪同下在学校等候民警的到来,归案后,张东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还获得了小慧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张东为满足其性欲,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在遭到被害人反抗后自动放弃继续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是犯罪中止,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认为,张东犯罪情节较轻,系犯罪中止,有自首情节,未给被害人造成较大的损害后果,且获得被害人谅解,同时考虑到其是初犯,也是在校学生,可以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完成其学业。近日法院判决:张东犯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