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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博士医生“黑救护车”上非法摘取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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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名博士医生被指控跨省犯罪,与他人串通在黑救护车上非法摘取人体器官,因涉嫌毁坏尸体罪被判刑一年,他始终坚称是公派行为,自己是无罪的。目前,他已经安徽高院申诉。

鲁大海,53岁,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是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主任医师。高学历、好工作,大好前程,他人羡慕都羡慕不来,但这一切都终止于2019年4月24日。

卷入非法摘除人体器官案

当天下午两点多,鲁大海房门突然被他人敲响,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民警要求他配合调查,被带走后鲁大海才知道,原来他卷入了一桩非法摘取人体器官案。

据了解,此前当地卫生部门和司法机关接到一男子举报,称自己母亲的器官疑似被他人非法摘除,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根本没有母亲的相关信息。

怀远县警方了解情况后,迅速立案,经过调查,带头人正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杨某。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更多案情浮出水面,被非法摘除的竟有11名死者,涉案人员足有6人,分布2个省。

据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2月11日,怀远县女子李某因家庭矛盾,被继子用斧头砍伤了头颈部,情况不容乐观,在县医院ICU治疗,而ICU主任正是杨某。

身为医生,他自然知道李某时日无多,便拿着器官捐献的资料,不断向李某的丈夫以及李某女儿介绍,还说会有一笔不小的国家补偿,二人就同意了。

此后,杨某把李某的基本情况反映给了江苏南京鼓楼医院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黄某,经过审查,李某符合器官移植标准。

万事俱备,只欠找到有移植需求的医院和病人,但这并不是难事,2月14日,杨某就联系上了北京的一家医院。

随后在安徽淮北矿工总医院芦岭分院口腔科医生王某、欧某的配合下,双方在怀远县医院内签了器官捐赠的协议。

在“黑救护车”上做手术

3月25日凌晨3点多,李某抢救无效死亡,刚从南京赶来的鲁大海,在欧某改装过的“黑救护车”上,将李某的肝脏、双肾摘除,由其他人火速送去北京。

值得一提的是,人体器官捐赠需要捐赠人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共同签字,但当时李某的母亲和受伤昏迷的儿子并不知道李某器官被捐赠的事情,直到李某儿子恢复意识出院后,才知道详情,因此而得到的20万“国家补偿”也被转账到了一个堂哥的账户上。

之后,李某儿子到管理中心查询母亲的捐赠信息,但显示为空白,气愤的他将此事反映给了有关部门。

被判毁尸罪 获刑一年

本案一审在怀远县法院开庭,鲁大海、杨某等人均获刑,其中鲁大海涉嫌故意毁坏尸体,获刑1年。

一审后,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上诉,其中也包括鲁大海,其上诉理由是,器官捐赠的工作是单位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属于公派行为,且摘取器官时没有违背李某儿子的意愿,此案立案前他就同意了。

经过调查发现,器官捐献、移植虽然是公司的名义,然而他们身为医生,无视国家相关规定,和他人私下串通,在没有资质的黑救护车上做手术,代表的并不是单位意志,更不是公派行为。

2020年8月18日,安徽蚌埠中院驳回几人上诉,维持原判。

已递交申诉材料

2021年4月15日,鲁大海向相关记者透露,2月份时,他将申诉资料递交给了安徽高院,他不认可终审裁定结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星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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