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官员为养情妇和私生女 大肆受贿获刑
2020年12月22日,江苏省建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汉宏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
2020年2月,建湖县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来反映肖汉宏的信访件,举报内容较为笼统且缺乏证据支撑,但因涉及营商环境问题,县纪委监委要求第三审查调查室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
“招商引资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要打破常规思路,采集关联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核查组确定核查方向后,按照规定调取了肖汉宏的有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通过对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核查组发现了疑点:自2015年下半年起,肖汉宏基本每月给西安籍女子余某转账一次,金额为1万多元,且其本人频繁往返西安。
肖汉宏在西安没有亲戚,为何要向余某转钱且频繁往返西安?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核查人员注意,经过分析余某常住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后,核查组有了重要发现。
“余某常住西安市区,婚姻状况为未婚。但奇怪的是,她户下却有一个刚满4岁的女儿,名字与肖汉宏女儿的姓名高度相似。核查组通过西安公安机关查询后得知,余某女儿登记的生父姓名正是肖汉宏。
随着核查的深入,核查组又发现了新的线索:肖汉宏曾在无锡市税务局缴纳房屋契税。令人诧异的是,在肖汉宏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有关信息中,却没有位于无锡市的房产。
“名下没有无锡的房产却缴纳契税,会不会是由他人代持的房产?”此后,核查组发现,余某于2016年4月在无锡市全款购买了一处房产,但余某的有关信息中却没有这笔资金往来。
“余某的购房款会不会是肖汉宏付的呢?如果是,又是以什么方式付款?”核查组调取账目后发现,该笔房款是肖汉宏的驾驶员使用个人银行卡支付的。由此分析,无锡的房产应为肖汉宏出资、余某代持。
不仅如此,根据外围了解,肖汉宏几乎在同一时期为他大女儿花费100多万元在南京购房,这显然大大超出了其家庭收入。核查组综合研判,认为肖汉宏的资金来源极其可疑。
核查组果断申请对肖汉宏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当各项数据摆在肖汉宏面前时,他无从辩解,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
经肖汉宏交代,他与余某系情人关系,且婚外生育一女。为满足余某母女的日常生活开销和自己的购房需求,肖汉宏先后大肆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0余万元。
这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未依赖谈话发现问题,而是综合利用各项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抽丝剥茧,精准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
潇湘晨报综合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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