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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突发车祸 男子无证骑摩托车致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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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男子王某在辽宁大连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黑大线公路上撞上了一辆自行车,导致骑车人死亡。王某被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2021年6月,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1年。

1973年出生的王某家住黑龙江木兰县,在辽宁大连打工。

2020年10月31日6时许,王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黑大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时,撞上了前方江某骑行的、驶入机动车道的自行车,造成江某受伤,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江某系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碰撞瞬间的速度约为76km/h,经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发后,王某仅赔偿了死者家属1.5万元。大连市金州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破坏了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运输管理秩序,近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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