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男子闯进情人家卧室 欲发生关系
男子张某得知情人高某的丈夫不在家,于是拉掉高某家的电闸后闯入其家中,拒不离开。2021年6月,张某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缓刑。
1993年出生男子张某家住甘肃静宁。张某与女子高某系情人关系。
2021年2月24日23时许,张某饮酒后接到高某电话,闲聊中得知高某丈夫外出,便驱车前往高某家。因其熟知高某家中安装监控,便在门外关掉电闸断电,后推门进入高某家中,来到高某所住卧室。
高某便给其丈夫赵某打电话问何时回家,以其丈夫快要回家为由吓唬、规劝张某尽快离开,张某提出要和高某发生性关系,高某以来例假为由拒绝。
高某再次给丈夫打电话吓唬张某离开,张某抢夺手机,高某起身跑出房外,张某追出后欲将高某拉至自己车内,高某乘机返回房间反锁卧室房门,张某跟随至卧室门前将门锁拧坏,导致自己的左手食指被门夹伤。
高某见状从屋内顶住房门,阻止张某进入,张某见无法进入又企图翻窗入内,高某见机从卧室跑到大门外面,张某紧跟其后追至大门外,拉拽高某胳膊、撕扯高某头发,欲将高某拉至自己车内,当时高某仅穿有线衣、内裤、拖鞋,便提出回家穿衣服,张某即脱下自己的裤子、运动鞋给高某穿上,并再次强行将高某拉拽至其车前并推进车内,高某从另一侧车门溜出回到家中,并将大门和卧室房门反锁。
张某再次来到高某家门外,见大门关闭,于是翻墙进入高某家院内,并翻窗进入客厅,在卧室找到自己的裤子和鞋子后驾车返回其家中。
案发后张某被抓获。甘肃静宁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进入他人住宅后经劝阻拒不离开,且骚扰、撕扯扭打他人,后又翻墙越院、撬门扭锁进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