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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开发商宣布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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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红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安远县政府”)主持赣州红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公司”)破产预重整一案,并选定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担任红山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为完成由红山公司开发建设的安远县“金橙花园”续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招募意向投资人,为使其了解红山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方式、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

长按图片保存后可自行打印

招 募 须 知

(一)本次招募的目的在于招募投资人,完成“金橙花园”的续建,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二)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做出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红山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5日,住所地为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东江源大道568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26573604733L,法定代表人为张美蓉,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为张美蓉、代新三、陈娟梅。

(二)项目规划情况

“金橙花园”项目座落于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三百山大道和欣山大道交界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922㎡,总建筑面积76085.27㎡,地下室建筑面积11931.4㎡,建筑密度29.96%,容积率4.49,绿地率44.5%。

(三)项目建设情况

该项目于2012年开始动工建设,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因客观因素,导致停工至今,现主体工程已完成约70%。

工程项目及造价

需要投资人完成的工程具体包括1-6号楼及地下室土建安装未完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经管理人委托测算,需完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约6900万元(具体以工程造价报告为准)。

意向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及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权利义务

1、意向投资人需承担“金橙花园”后续工程建设的全部资金并完成工程施工。

2、意向投资人的权利是获得合理的投资利润。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金橙花园”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或施工经验。

4、意向投资人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

招 募 流 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止,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报名。

2、报名地点: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三百山大道及欣山大道交界处“金橙花园”售楼部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李俊彬。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需表明对红山公司重整投资的意愿,并承诺对尽调、遴选投资人过程中获取的红山公司信息予以保密等,另需提供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作为附件)。

2、资质、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资质证书、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提供双方联合协议,协议中应约定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投资比例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最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5、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

6、填写并提交调查问卷(详见附件)

7、依据调查问卷提交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计划和落实措施;是否愿意缴纳保证金及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方式;垫资建设的范围、工程款报价组成、工程款支付进度及方式等)

8、如委托他人参与尽调、遴选谈判等事宜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受托人信息、委托范围及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9、其他材料。

前述材料中涉及的复印件,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在报名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三份交至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遴选阶段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择时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投资人,遴选方案由管理人制定。进入遴选阶段的投资人应缴纳200万元的遴选保证金,如果最终未确认为投资人,管理人按照投资人支付账户,原路无息退还保证金。如果经遴选确定为投资人,则该保证金转为投资人的履约保证金,如该投资人不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或虽签订投资协议,但拒不履行完毕的,则管理人有权没收该保证金。

(四)签署协议

意向投资人被最终确定为安远县“金橙花园”投资人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其 他 事 项

(一)本公告由预重整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预重整管理人。

(二)本公告所涉“金橙花园”项目建设、资产、负债等情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或联系管理人调查、获取。

(三)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意向投资人需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

特此公告!

赣州红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预重整管理人

2021年6月8日

作者

最美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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