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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纪委通报:4名干部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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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卢才明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5月22日晚,卢才明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卢才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03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7月24日,因卢才明犯罪情节轻微,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卢才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教师顾春涛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9月25日晚,顾春涛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顾春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58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12月24日,顾春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仙桃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顾春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郭河镇四合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刘冬波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7月12日,刘冬波酒后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前方重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经检测,刘冬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64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8月25日,刘冬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仙桃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刘冬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通海口镇潘坝村党员袁先国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4月3日晚,袁先国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袁先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3.6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1年1月20日,袁先国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监利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袁先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湖北省仙桃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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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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