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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跑步机上突然倒下猝死 健身房承担一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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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0日讯(记者 虢灿)男子在健身房跑步,突然一头栽倒在地,健身房紧急找到会急救的人,但男子已没了呼吸。随后赶来的120急救人员抢救半个小时,也没能将男子救回。男子家属把健身房起诉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索赔94万元。

6月20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了该案的判决书,法院判决健身房一方承担一成责任。

男子健身房跑步突然倒地

长沙人王斌(化名)喜欢运动,几年前在长沙雨花区一家健身房办了会员卡,坚持锻炼。2020年12月的一天,王斌在健身房跑步机上跑步,中途还换了一台跑步机。

8点左右,王斌突然从跑步机上摔下,工作人员马上把他挪到一边,健身房的店长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还在现场寻找是否有医护人员。一位懂急救的会员上前,发现王斌已经没有脉搏,马上做了心肺复苏。健身房将围观人员疏散,8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急救人员在现场抢救了半个小时,遗憾的是,王斌再也没能醒来。

医院出具证明,王斌死因为呼吸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

孩子还在上小学,父母年迈,事发后,王斌家人悲痛不已,找到健身房讨说法。认为健身房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管理疏忽和漏洞,对王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没有进行风险提示,没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在王斌家人看到,健身房工作人员没有在第一时间实施必要的救治,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多次沟通无果后,他们把健身房起诉到雨花区法院,以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一半赔偿责任,赔偿94万多元。

法院:未尽提醒义务,承担一成责任

对此,健身房认为,虽然法律规定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但经营者具有一定的责任界限,当经营者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的保障义务时才承担责任。并不是健身房提供的健身器材或者健身运动导致王斌死亡,并且健身房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急救人员在8分钟后达到现场。健身房已经尽到合理限度和范围内的注意义务,行为不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斌自身潜在疾病或暴发性疾病,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健身房负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王斌倒地后,健身房工作人员虽然采取相关的施救措施,但其安全保障义务还应当体现在对会员适当运动的安全提醒上,事发时,王斌已运动一个多小时,健身房工作人员应当给予王斌一定的指导和提醒,健身房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提醒和指导义务,因此应对王斌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法院酌情认定健身房承担10%的责任。王斌家人的损失经法院认定,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在内,共计187万多元。因此,健身房需赔偿18万多元,扣除掉已经支付的部分,健身房还需赔偿17万多元。

据此,雨花法院一审判决,健身房赔偿王斌家人17万多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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