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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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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任 飞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叔军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达志同志为宜兴市教育局局长;

储小悦同志为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孟笑俊同志为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 去:

路 翀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国强同志的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吴荣芳同志为宜兴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文伟同志为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亚忠同志为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屺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亮同志为宜兴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谈超同志为宜兴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 去:

王小龙同志的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星华同志的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屺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亚忠同志的宜兴市人大常委会芳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葛 瑛同志的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雅琴同志的宜兴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春祥同志的宜兴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王小明同志为宜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史明花同志为宜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勇辉同志为宜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马南新同志的宜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小明同志的宜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 去:

吴时力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张志钢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 去:

刘 汉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晓伟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吴勤新、李 娅、肖 雯、周红伟、丛 煜、吴娇娇、史明珠、匡益萍、周 峰、范友良、许晓梅、陆科军、刘 际、卢建平、陈 旭、瞿凌燕、蒋俊辉、吴介平、张春霞、骆赛琴、许利萍、庄 渊、张银强、陆俊伟、史忠良、马 超、戴 铮、夏 勇、王文博、仲小飞、肖 源、周 杰、 刘 玥、唐孟君、朱云仙、张昕恬、孙焕跃、孙晔涛、吴 鹏、黄元媛、郑炳华、施俊峰、陈法如、葛敏智、郭 峰等45名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 去:

徐晓霞、蒋 鹏、蒋和芳、钱锡龙、沈文明5名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储红飙同志

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储红飙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储红飙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薛皓月同志

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 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宜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薛皓月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的请求,同意薛皓月同志辞去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作者

宜兴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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